因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如何维权追回?,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单位的财产,有合法收益权。集体土地使用者不得非法转让给非集体成员。被侵占土地使用权可向地方政府反映。土地权属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个人或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单位的财产,有合法收益权。集体土地使用者不得非法转让给非集体成员。被侵占土地使用权可向地方政府反映。土地权属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个人或者的单位的财产,有凭借土地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由于集体土地,即使是土地使用者,也是不得将土地非法转让给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土地使用权被侵占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当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维权方式。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侵占行为的证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然后,可以通过起诉侵占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仲裁等方式来维权。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积极参与,提供证据并与律师密切合作。最后,根据法院或相关机构的裁决,您可以追回被侵占的土地使用权,并获得相应的赔偿。请记住,法律程序可能会耗时耗力,但坚持维护权益是值得的。
结语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土地使用权是关键。咨询律师了解权益和维权方式,收集证据,起诉侵占者或申请行政复议,积极参与诉讼,并根据裁决追回土地使用权和获得赔偿。坚持维护权益值得耗费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农村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为: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违法建筑处罚措施有什么
对于在农村违法建造房屋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主要有: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下列行政处罚:
①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③可以并处罚款;
(2)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民法典国有土地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法律分析: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h3>四、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怎么追回?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农村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为: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违法建筑处罚措施有什么
对于在农村违法建造房屋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主要有: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下列行政处罚:
①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③可以并处罚款;
(2)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民法典国有土地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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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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