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1 23:54:31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一般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一般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重要性主要有:


1、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以通过统筹土地、人力、资金、耕畜、农具等资源,合理规划土地、兴修农田水利、推进农业机械化与改进种植技术等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


2、助力农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以集中农户的土地和资源,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此外,合作社或人民公社还会以集体为单位,定期召开技术推介会、物资交流会、农业展览会、劳动模范会等,使彼此之间互通有无、交流经验、互帮互助,促进农业发展。


3、提高市场化水平: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以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统一经营等方式,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增强与市场的对接能力,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村经济发展。


4、实践社会主义方向: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通过合理分配收益和统一经营管理,实现了农民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特点有:


1、以农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是将农民的土地从个人所有改为集体所有,以集体力量进行生产、分配和经营,年终分红给集体成员。


2、实行“一人一票”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代表大会,每个成员具有平等的投票权。在涉及成员利益的事项上,一般采用“一人一票”制进行决策。


3、股权量化、按股分红。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集体资产核资折股量化,分配给每个成员,使其成为股民。成员按股份分红,年终根据股份分红兑现收益。


4、生产资料和产品公有化。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集体所有制扩大到生产资料和产品公有化,成员个人将土地等生产资料入股到合作社,按股分红,产品按社员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


5、合作制为基础、股份制为辅助。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以合作制为基础,成员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互助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随着经济发展,有些合作社在坚持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社会资金,实行股份制,以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


6、股权封闭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股权一般不开放流转,具有封闭性,成员的股权不能继承,也不能向外出售。


7、组织结构具有层次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般具有村、镇、县三级组织结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8、政府引导与自主决策相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既要政府引导,又要尊重农民自主决策。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引导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但不得干预合作社的自主决策。


9、实行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成员通过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开展监督。


10、服务于成员。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成员可以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如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市场营销等。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助力农业发展、提高市场化水平和实现社会主义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二、合作社属于企业还是个体户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属于公司企业,也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他属于农民自愿参加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属于非法人组织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三、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全

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常见的合作社类型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城市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劳动者技术创新合作社等。

合作社是一种由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和经济活动形式。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业服务等领域,可以从事种植、养殖、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城市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可以提供物业管理、清洁卫生、社区绿化等服务;而劳动者技术创新合作社则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经济活动。除了上述常见的合作社类型外,还有工人、学生、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组成的合作社。不同类型的合作社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管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

如何成立一家合作社?成立一家合作社需要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步骤包括:1.确定合作社类型和名称,并编制章程;2.召开筹备会议,选举组织委员会;3.进行资金筹集、社员招募和合作意向确认等工作;4.完成章程审批、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5.设立办公场所、购置设备和资产等。

合作社是一种自愿组成、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多个领域。成立一家合作社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根据经营范围和经济活动形式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

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是怎么界定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服务内容

集体经济合作社 什么性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营范围?经营土地承包权的性质是如何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养殖羊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养殖羊的经营范围怎么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