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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减少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集体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8 16:27:0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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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减少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 5万件,比2000年增长了14 4%。涉及的劳动者数量为46 7万人,比2

怎样才能减少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集体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怎样才能减少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5万件,比2000年增长了14.4%。涉及的劳动者数量为46.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847件;2002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万件,涉及劳动者6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9.1%和30.2%。其中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5万件,比2000年增长了14.4%。涉及的劳动者数量为46.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847件;2002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4万件,涉及劳动者6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9.1%和30.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1万件,比上年增长12%;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6万件,涉及劳动者8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2.8%和31.7%。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1万件。

另据笔者所从事仲裁工作的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近三年的劳动争议情况统计显示:2001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223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10件,涉及劳动者113人;2002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3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26件,涉及劳动者427人;2003年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1201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32件,涉及劳动者1052人。

从全国和笔者所在的一个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数字可以看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而在各类劳动争议中,集体争议亦呈大幅度上升趋势。集体劳动争议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好往往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揩,甚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集体劳动争议发生,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重要的劳动保障工作之一。

二、集体劳动争议发案原因

一些企业管理者法律观念淡薄或管理观念陈旧。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正处在企业改制并轨的转型期,不少用人单位还习惯用旧体制的管理方式处理问题,管理随意,往往违法侵害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困难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一些企业受市场竞争影响,因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或者经营者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经营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无法及时兑现多名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清算不规范,不能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一些企业在破产清算时,成立的破产清算部门因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不力,不能及时解决被裁减的多名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集中裁员。一些企业片面强调已方权利,裁员时不考虑职工承受能力,往往在同一时间裁减大批人员,不向劳动部门报告,也不按规定给付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因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较普遍,而且涉及面广、时间长、人员多。一些建筑企业的非法发包、承包者,违反劳动法规定不及时兑现工资,在年初岁尾,民工便群体讨要欠薪。

个别人员煸动。当前少数集体劳动争议是个别有用心的人,因请求无理或没有依据解决不了,心态不平而煸动存在类似情况的群众上访、上诉而引起。

基层调解组织忽视基层调解。一些地方的企业工会、所在地基层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忽视对集体争议隐患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往往导致矛盾升级,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三、预防和减少集体劳动争议发生的对策

加大劳动法制宣传,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劳动者要进一步学习劳动法,增强法制观念和分辩能力,对因少数人煸动而引发出的上访、上诉事件,要清醒地分清到底占不占理,有理才能得到支持,无理闹事,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还会因影响社会治安受到处罚;劳动者对因用人单位违法克扣、拖欠工资问题,经济补偿等问题积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避免过激行为给自身和社会造成不良后果;企业管理者应增强依法治理企业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规范企业劳动人力资源管理,指导其依法操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劳动管理方面也应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因此,用人单位为防范违法操作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对劳动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再教育,逐渐实行劳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及上岗证制度,以减少盲目操作而引发的集体劳动纠纷。

规范企业用工,强化对违法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关劳动监督检查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用工秩序,督促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规范企业工资、工时等制度,并加大对拖欠工资、延长工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以遏制劳动违法行为的蔓延。

加大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排查力度,建立紧急调处机制。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往往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及时会矛盾升级,甚至会导至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因此,加大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灭争议隐患,才能防患于未然。

规范企业改制、兼并、裁员,对集中裁员进行宏观监控。目前随着企业改制重组,劳动关系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因经济效益驱动,往往在重经济运行的同时,忽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动辄解除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劳动关系,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被裁减人员因经济补偿问题解决不了,诉诸法律,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因此,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兼并行为,对大批裁员行为进行宏观调控,防范可能引发的集体争议尤为重要。

加大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基层调解,能有效地将集体劳动争议最大限度的化解在基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基层企业、主管部门及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使其承担起集体劳动争议的先行介入和调解职责,将集体劳动争议妥善、及时、最大限度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挥工会维权作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在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中推行集体协商制度,能够切实发挥职工集体智慧,发扬民主,有效地监督企业依法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拖欠职工生活费问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困难企业应调整产业结构、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工资支付;对于救助无望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破产、兼并等措施,解决遗留问题,避免矛盾解决不了而引发职工“连环申诉案”。

规范发包、转包及租赁,建立欠薪促障制度、切实根治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为防范发包者、转包者、租赁者侵害受雇人员工资权益,防范发包者、转包者、租赁者侵害受雇人员工资权益,防范个别老板出逃欠薪案的发生,有关部门应一方面进一步制定和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规范发包、转包、租赁,禁止层层转包,增强发包人、转包人、租赁人的劳动法律意识,监督其依法兑现受雇人员工资;另一方面,具备用人资格的承包人、租赁人应依法与录用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工资的支付;再者,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工程款、承包费应提前预提劳动者工资,即建立起欠薪的保障制度,以此防范劳动者工资被挪为他用及个别老板出逃,无法兑现工资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

建立对工资、生活费类集体劳动争议快速处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集体争议的应急预案,对此类争议属于哪个机构办理的,哪个机构应快速立案、快审快结、快速执行,以解决群众的生活急需,防范这类集体劳动争议升级。

拓展延伸

劳动法是规范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企业在雇佣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应遵守的法律措施。对于企业来说,遵守劳动法不仅能够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还能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劳动法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最低保障标准是最基本的要求。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对于员工来说,他们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在劳动中受到尊重和保护、获得劳动报酬、参加培训和技能提升、享有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企业在雇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方面应遵守的特殊规定。企业不得歧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同时必须为未成年工提供符合其年龄和发展需要的劳动保护和教育。

总之,劳动法是规范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企业在雇佣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应遵守的法律措施。企业必须遵守劳动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劳动法(2018-12-29)\t第三十五条\t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2018-12-29)\t第三十三条\t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劳动法(2018-12-29)\t第八十四条\t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集体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处理呢?

需视不同情形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期限是怎样的呢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申请调解;调解期限为15日。

2.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期限为45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

3.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起诉,普通诉讼结案期限为60日,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是怎么样的呢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程序:

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5、审理。

6、调解。

7、裁决。

8、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有劳动争议,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怎么样进行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怎么样进行劳动争议的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怎么样进行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有如下几种处理模式可供选择:

(1)协商和解。这里的协商既可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是劳动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如律师、群众组织等)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并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事实做出仲裁裁决。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首先,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特别规定了两类一裁终局的情形,这时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一方不服的可以直接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服的,需要先向有关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起诉。

其次,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提是,该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采取了仲裁前置规则,即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样进行协商?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进行协商:

一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二是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三是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打官司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劳动争议要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得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关系双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法另有规定的外,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怎么样进行劳动争议的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相关内容:职工在职务过程中损害公司财产的怎么样赔偿

一、职工在职务过程中损害公司财产的怎么样赔偿

1、职工在执行职务活动过程中,损害了公司财产的,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职工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公司会扣员工的工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职务侵权怎么样认定

(1)行为人的职务与侵权行为之间是否有相当因果关系或相似性,即是否存在通常的可预见性;

(2)侵权行为所借助的危险工具(如汽车、公章、票据等)是否是为完成职务而由组织所提供;

(3)该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行为人执行职务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场所是否处于组织的支配领域内,组织对此侵权行为的发生有无控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4)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怎么样;

(5)执行职务过程中突发的自然性的个人行为,例如上厕所、引火取暖、吸烟、短暂地休息一会儿,一般应认定为“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

(6)行为人的行为并非实质性地偏离完成工作所必须或应当实施的行为范畴,通常也可以视为“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职务侵权的责任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所以职工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损害了公司财产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依法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职工在职务过程中损害公司财产的怎么样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集体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

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办法:因签约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各方协调处理;因履约发生争议的,也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依法提起诉讼。

一、劳动合同签完员工违约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完员工违约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解决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途径是:

1、当事人先自行进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4、仲裁无果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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