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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购房政策要求如下:
1、苏州本地户口的人,限购3套房,不可以买第四套房子或者二手房;
2、在苏州买第一套房,并且没有贷款记录的人,之前政策是首付在百分之20,现在调至百分之30;
3、名下有一套房或者有贷款记录,已经还清的情况下,之前政策是首付在百分之30,现在上升到百分之5;
4、名下有一套房,房贷还没有结清,之前的政策是首付在百分之50,现在调整到百分之80;
5、外地人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在两年之内,在苏州本地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6、外地人口在苏州已经有一套房子后,就不可以再次购房或者买二手房;
7、在苏州创业人士、中国各院院士、企业的顶端人才、还有各高校的高材生等尖端人才都可以申请苏州的人才卡,持有人才卡的外地人可以在苏州落户卖房;
8、外地人口在苏州的积分低于600分的人,没有购房资格;
9、持有人才卡的外地人,不受“低于600积分不可购房“这项限制。
苏州买房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2、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成数、年限及利率;
3、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苏州购房政策最新要求包括限购、首付比例调整、外地购房条件、人才卡等,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持人才卡者不受积分限制。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目前,许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改造成了安置小区,被拆迁户通过拆迁一般能得到两套甚至更多的房屋,除了自用外他们通常会选择出售多余的房屋,而拆迁安置房相对低廉的价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购房者。因此在民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安置房买卖市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鉴于以上种种情形,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
如果自已的名下本来就有一套商品房,再买一套拆迁房,并且有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就算二套房。如果首套房是拆迁房,而且被征收了,而且在拆迁的时候需要办理房屋注销登记,这样再买一套房才能算首套房。
苏州调整购房政策如下:
1、购房条件。外地户口无需社保/个税、积分,可在吴江区购买1套房;外地户口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购房需在苏州连续6个月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2、限购范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网络信息、房产中介等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获取房产信息的渠道有户外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中介介绍,朋友介绍等。开发商在楼盘的销售上有一整套的销售技巧,其中包括:优惠、折扣、造就抢购态势等。怎样逃脱销售技巧的“欺骗”,以最低价格取得自己选中的房屋就需要特别的谈判技巧。需要明白的是在广州购楼者能够通过谈判取得利益包括:销售小姐手中2到3个百分点的折扣、煤气/电话安装费、1到2年的管理费、其他优惠销售赠品等。
苏州购房政策调整:外地户口条件放宽,本市户籍限购。购房条件、限购范围明确。购房者需注意销售技巧,谨慎选择。
一、拆迁安置房与限购
1、动迁安置房具有的产权房属性,有了动迁房等于有了商品房。如果家庭已有了两套及以上的产权住宅,不论其中有几套是动迁安置房,都不可以再购买商品住宅。
2、有两套及以上住宅的业主,在动迁时也可以选择实物补偿。但对于家庭名下超过两套的购房需求的,不能再行向银行贷款。必须全额一次性付款。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性全额付款,只能放弃购房的权利,选择货币分配补偿。
拆迁安置与户口
※户口因素不影响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影响补偿安置。
对拆迁房的户口管理突出表现为两点:
1、拆迁许可证范围内拆迁基地的户口不再冻结;
2、强制拆迁的,户口强制迁出。
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认定拆迁安置人的条件:
1、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
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C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
2、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
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C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四)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A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
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C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二)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三)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四)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昆山购房资格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苏州户籍最多可以购买3套,苏州(吴中区、高新区、园区、姑苏区、相城区、吴江区)、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户口,都算苏州户口;
2、非苏州户籍需要近三年内连续缴纳2年的苏州社保,可以在苏州六个区(园区、姑苏、新区、相城、吴中、吴江)及昆山、太仓最多购买1套,常熟、张家港目前不限购;
3、非苏州户籍,在相城区购买新房,需要满足相城区600积分政策,购买二手房不受600积分限制要求。但在相城区创业就业的人才,可以通过开具人才证明获取购房资格,凭证明即可在相城区内购买房产,不受一般购房政策中关于户籍、积分等规定的限制。
昆山购房资格最新政策:苏州户籍最多可购3套,非苏州户籍需连续缴纳2年社保,可购1套,相城区购新房需600积分或人才证明。
一、拆迁能分几套房子取决于什么?
1、拆迁能分几套房子取决于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
拆迁能分几套房子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分配:通常一种是按宅基地面积分配,另一种是按每家的人口分配。而各地区的实际标准有所不同。多数地区都是结合家庭人口数量来分的,有的家庭能分一套新房,有的家庭能分多套新房,城市、郊区、乡镇地区分房会多一些,偏远农村分配的比较少。
2、安置房不一定有房产证。
只能说拆迁户最终一定可以获得房产证。对于有购安置房需求的公民来说,为了避免在支付房款之后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可以在与拆迁户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先判断对方是否可以拿出房产证。
二、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先进行房产评估、缴纳相应的税款、到房屋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等。
1、房地产评估
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办理申请者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
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
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
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领取房产证
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判断房屋是否有房产证、检查房屋质量等,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情形,则需要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经过核实,发现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有产权证、拆迁协议书,那么也可以购买安置房。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
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被拆迁人还要认真仔细的看好认购书中关于房屋验收、房屋质量以及发生上述问题时的解决途径等各项条款。如果没有的话,被拆迁人要及时地要求拆迁人在合同中增加关于这些事项的规定,只有白纸黑字写明确了,日后维权的时候才有保障。
被拆迁方可能会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对于选择此种补偿方式的情形,被拆迁方通常可以获得拆迁方交付的安置房。若是对拆迁能分几套房子取决于什么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如下:
1、购房者必须是已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2、购房者必须有身份证、户口薄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
3、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4、购房者在苏州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已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并且可以可以出示相关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购房者的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则无法在苏州购房;
6、购房者若在苏州以外的省市已经购买过住房,那么首付款必须是购房款的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将上浮百分之十。
外地人在苏州贷款买房需要的资料如下:
1、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共同借款人,则须出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的原因及复印件;
3、购房者若已婚,则需提供结婚证明,若未婚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4、购房者的个人收入证明;
5、购房者的首付款存款凭条;
6、购房者若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则需提供公积金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概括为:年满18岁,有有效身份证明、暂住证,纳税、社保齐全,只能有一套房,首付60%。贷款需提供合同、身份证、收入证明、首付款凭条、公积金账户等资料。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二是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不同的情况下,界定有所不同。
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
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
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
一、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拆迁补偿安置原则有哪些?
(一)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二)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三)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四)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如果拆迁户所分的房是大产权房,则可以购买;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则不能买。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以及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一、搬迁和拆迁区别大吗
搬迁和拆迁区别不是很大。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搬迁如果是政府的行为导致搬迁,可以等同于拆迁;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搬迁,和拆迁就没关系了。拆迁是特定用词。
二、被拆迁人有什么权利?
(1)在法律规定和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组织实施相关拆迁项目并获得相应拆迁款项;
(2)依据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3)拆迁人可以依法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拆迁单位代为拆迁;
(4)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拆迁计划的,拆迁人可以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文件,向市主管部门提出拆迁前期核查申请;市主管部门同意的,拆迁人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核查拟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使用及租赁等状况;
(5)在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或有特殊需要时,拆迁人可委托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非市政府设立的地籍测绘机构进行被拆迁房屋的查勘和测绘工作。
三、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怎么去确定的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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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苏州拆迁户一般几套房子能买房,苏州拆迁户一般几套房子能买房啊
投稿:卫慧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