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改造加装电梯住建部新规定, 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一直处在发展探索的过程中。在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了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 力争基本完成200
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一直处在发展探索的过程中。在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了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
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其中,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工作。据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统计测算,全国1980年至2000年建成的老旧住宅约80亿平方米,70%以上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无电梯,
预计全国老旧楼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在200万部以上。
但是,在给有的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实施的过程中,一些现实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对于高层住户来说,对安装电梯自然是举双手赞成的,不但自己上下楼更加便利,还会带动房价的上升。但对于那些住在低楼层的业主来说,安装电梯对自己几乎没什么益处,相反还容易带来更大的噪音、遮挡阳光等问题。
双方的争论也由此产生,高低层住户意见不统一,导致电梯安装进程迟迟无法开展。但在工作方式的摸索中,全国多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工作已经积累了很多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取消“一票否决制”
由于加装电梯获取居民合意较难,部分居民因分摊费用、造成生活不便等原因拒绝加装电梯,诸如北京、上海、青岛等地出台文件规定
只要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通过规避“一票否决”的方式来解决居民一人反对即可阻碍电梯加装的现状。
2、
形成资金共担机制
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一般来说,电梯安装采取“
谁受益,谁出资”
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单元楼加装电梯时,一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他楼层的业主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也可不参与资金分摊。
3、
提倡使用公积金等
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有的地方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同时,也有地方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
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4、
鼓励连片加装电梯
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电梯”到“
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的转变,从居民协调工作到电梯安装企业成本角度来促进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
除此之外,有的地方的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已经有了新模式——“共享电梯”。也就是把小区住户新建电梯的责任承包给电梯公司,由电梯公司全权出资负责小区电梯的修建,
日后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如果要用电梯,就需要想电梯企业缴纳费用,如果不使用就不缴费。
实际上,老旧小区改造是近些年来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随着旧城改造和消费升级,
一些城市在对老商圈进行改造,以适应新的形势,更好服务于广大市民。但与老旧小区越新越好的改造思路不同,很多城市对于老旧街区的改造的核心是
保留城市的“烟火气”。
老商圈大都汇集百业,包括衣食娱购等日常基础消费,是城市“烟火气”的最佳承载者。如提起
北京,人们往往想到
前门、王府井
;提起
上海,人们往往会想到
南京路、淮海路。这些老商圈是城市文化的缩影之一,也是城市的地标之一。
因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城市化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现代化与保留传统文化的关系,做好老商圈改造工作,
让新商圈和老商圈迭代共存,从而挖掘内需潜力,大力促进消费。
总体来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以及老旧商圈改造,对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1、新规出台,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以前,只要有一户居民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加装电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规”规定,只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换言之,低层住户反对就无效了。当然,新政策对一层居民也有额外的照顾,例如不需要一楼居民缴纳电梯维修费等,甚至有些地方会给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2、体现资金共担机制。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建议》明确规定“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其实也就是单元楼加装电梯中,1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实不仅局限于1楼,整栋楼中所有住户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都可不参与资金分摊。3、提倡使用公积金等。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鼓励连片加装电梯。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分析:1、新规出台,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以前,只要有一户居民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加装电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规”规定,只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换言之,低层住户反对就无效了。当然,新政策对一层居民也有额外的照顾,例如不需要一楼居民缴纳电梯维修费等,甚至有些地方会给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2、体现资金共担机制。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建议》明确规定“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其实也就是单元楼加装电梯中,1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实不仅局限于1楼,整栋楼中所有住户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都可不参与资金分摊。3、提倡使用公积金等。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鼓励连片加装电梯。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h3>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国家政策法律分析:1、新规出台,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以前,只要有一户居民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加装电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规”规定,只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换言之,低层住户反对就无效了。当然,新政策对一层居民也有额外的照顾,例如不需要一楼居民缴纳电梯维修费等,甚至有些地方会给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2、体现资金共担机制。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建议》明确规定“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其实也就是单元楼加装电梯中,1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实不仅局限于1楼,整栋楼中所有住户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都可不参与资金分摊。3、提倡使用公积金等。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鼓励连片加装电梯。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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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老区改造加装电梯住建部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