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亭拆迁赔偿2026,承揽加工安装报刊亭合同,承揽加工安装报刊亭合同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揽加工安装报刊亭合同
甲方(定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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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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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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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 万元,大写: 。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万元人民币)
1. 。
2. 。
3. 。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 平方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 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 %,使用 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2.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3.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2.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 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 %作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3.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4.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 %的预付款。
2.乙方交货后 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 %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 %。
3.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 %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 %。
4.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 元,大写: )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违约金;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要申请经营报刊亭,注册时按个体户性质申请,在工商登记方面没有资金限制。申请人在选定报刊亭的地点、落实经营场所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刊亭所在地工商所去填申请表,然后由工商所或个人去相关文化部门审批,获得同意后,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1、首先,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事大厅办理开办许可证;2、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经营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3、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明确营业范围,以及确定经营范围所在地区;4、申请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2、如果是租的门面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经营场是住宅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4、携带申请登记的申请书;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综上所述,办理营业执照,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因此,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遵守各项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服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第十五条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法律分析:报刊亭属于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与《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印刷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和印刷企业签订印刷合同。
一、出版单位
(一)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许可的企业印刷,并且不得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和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二)委托印刷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印刷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印刷企业
(一)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企业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还必须事先报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报纸出版许可证;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主管的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三)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
(四)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的出版物的,必须持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五)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六)印刷企业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出版物;不得盗印出版物,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同时,印刷企业不得征订、销售出版物,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销售出版物。
法律分析:
个人要申请经营报刊亭,注册时按个体户性质申请,在工商登记方面没有资金限制。申请人在选定报刊亭的地点、落实经营场所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刊亭所在地工商所去填申请表,然后由工商所或个人去相关文化部门审批,获得同意后,即可办理。想经营报刊亭的投资者,也可以到邮局或承办报刊亭业务的公司去申请开办。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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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6拆除报刊亭有利于城市发展,报亭被拆了需要给补助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皮晨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