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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违建厂房拆迁程序2025,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7-02 1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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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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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违建厂房拆迁程序2025,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及法律规定,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对于违建拆除现在国家的新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建筑的规划和处理应当由政府的相关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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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市违建厂房拆迁程序2025,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及法律规定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
    对于违建拆除现在国家的新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有关建筑的规划和处理应当由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进行认定,如果该建筑确实存在违章建设的情况,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强制拆除手续,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严格配合行政部门的执行程序,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的类型有哪些?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1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1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1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相关建筑的规划和处理,由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建筑物确实存在违法建设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强制拆迁手续。具体情况1当事人应严格配合行政部门的执行程序,避免法律适用上的失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

    法律分析: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调查程序;第三步,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有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强行拆除违建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其法定程序为:1、查明事实阶段。2、处理和处罚阶段。3、补办手续阶段。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5、行政裁决阶段。6、强制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四、拆除违法建筑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二、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四、下达执法文书。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五、强制拆除的审批。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七、实施拆除。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没有建筑资质的单位所构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违规的建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虽然是违法建筑,但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随便拆除,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要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来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五、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

    法律分析:原、被告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本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及时足额地归还所借原告款项,但被告未履行引发纠纷,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打印件的聊天内容,可认定被告尚欠原告借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违建拆除程序

    法律分析: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1、行政机关调查取证;2、认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3、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行为人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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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袁海

    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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