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单位用工同工不同酬应该怎么办,遇到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时,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1、同工同酬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必
遇到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时,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同工同酬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如不实行同工同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派遣的劳动者应当注意,用工单位有相同岗位的,劳动报酬也应大体相同,在没有同类岗位的情况下,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证明。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且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由于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被派遣的劳动者受到歧视性的待遇,《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平等权利不仅体现在同工同酬方面,还体现在工资调整机制上。被派遣的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连续的劳动服务时,其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样的工资调整的权利。此外,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另外,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证明。
一、劳务派遣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二、“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约束只代表立法态度,没有很强的操作性。同工同酬只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标准,实际上也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尺度或标准。对“同工”的衡量最关键的乃是是否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因为即便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同样的工作,并付出了同样的劳动,但实际工作成效并不完全相同。“同工”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抽象 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应当认为,只要是在相同或相似岗位上,付出大致相同的工作量,取得大致相等的工作业绩,就应当获得大致相等的报酬。也就是说,当某员工的报酬与当地或同单位同类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大体一致,相差幅度在合理范围之内,即可认定符合同工同酬原则。
遇到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时,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报酬违反了同工同酬原则时,有权向仲裁或启发部门申请裁断,如果某劳动者的具体报酬与当地同类岗位大体一致,相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胁迫,就可以认为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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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劳务派遣中单位用工同工不同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