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道两侧房屋拆迁补偿2025,省道公路两侧的土地归属问题,省道公路两侧的土地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以及土地归属权的确定。一、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省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从公
省道公路两侧的土地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以及土地归属权的确定。
一、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省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从公路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5米的区域。在这个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如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应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二、土地归属权的确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土地:这部分土地主要用于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其归属权可能属于国家,具体需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划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的土地:对于省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的土地,其归属权可能属于集体或个人。这部分土地的归属权和使用权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综上所述,省道公路两侧的土地归属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土地,主要归国家管理,用于保障公路的安全和运行;而建筑控制区外的土地,则可能属于集体或个人,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其归属权和使用权。
法律分析:公路两侧边沟至公路界领域属于公路用地,公路用地的使用权属于国家。如土地承包户对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的,根据公路不同的路网地位和技术等级,可以向相应等级的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法律分析:所有权当然是属于国家的了,不过,使用经营权是属于承包农民个体家庭。政府要筑路征用要给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分析: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对于公路两侧10米范围内的土地,可以耕种、种植,但是不能搞任何固定建筑或者改变土地用途。如果要这样做,必须到公路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公路两边多少米属于公路用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流程和标准各地有所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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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魏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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