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怎样维权2025,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如何维权,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一、与侵权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直接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
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一、与侵权方协商
首先,可以尝试与直接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
二、申请政府调解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三、收集证据并起诉
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失情况。在起诉时,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土地使用者应确保其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证据。
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一、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怎样维权
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因此,当强行霸占土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如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书大致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三)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法律分析:违法,肆意破坏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不构成犯罪的由自然资源主管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治理。如情节严重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上哪里去告1、农民土地被强征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举报:(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哪些情况可以回收农民土地使用权以下情况可以回收农民土地使用权:1、两年以上空闲、倒塌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2、农转非农户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等。
法律分析:占用耕地的,应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可以向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一、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二、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永久基本农田;2、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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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了,房屋没有拆,怎么办
●土地没有征收能不能强拆
●土地没有征收能不能强拆
●土地在没有征收手续情况下被强占
●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
●土地没征收,强行施工可以报警吗
●征用土地没有赔偿就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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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地没有土地使用证,被村上人强占怎么办
●没征收的土地被使用可以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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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土地在没有征收手续情况下被强占,征用土地没有赔偿就挖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苗依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