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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2025,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追究法律责任: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19:35:5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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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2025,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一、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不得非法转让土地。

    二、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是:1、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处罚。这里的违法所得,是指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土地时所获得的全部价款。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前述处罚决定的同时,可以作出并处罚款的决定。是否并处罚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权利完全或部分,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他人,从而获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和《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是:

    1、没收违法所得。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0%以下。

    5、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规定: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不足3亩,或者其他耕地不足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10亩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3亩以上不足5亩,或者其他耕地5亩以上不足10亩,或者其他土地10亩以上不足20亩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情节严重”是指: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O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对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对的。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如下:1、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处罚。这里的违法所得,是指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土地时所获得的全部价款;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前述处罚决定的同时,可以作出并处罚款的决定。是否并处罚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法律分析: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六、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对违法行为人处以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处罚。这里的违法所得,是指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土地时所获得的全部价款。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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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施雅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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