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加买方的名字属于违法吗2025,拆迁房在交房时能否改户名,拆迁房在交房时不能改户名,更改户名只能在房产证办理成功之后过户,过户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
拆迁房在交房时不能改户名,更改户名只能在房产证办理成功之后过户,过户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其他相关证明。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2、提交材料前往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
房产证信息查询方式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2、房产局查询:
(1)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3)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以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房屋拆迁户主可直接改名吗
房子拆迁不可以改户主名,列入拆迁范围的户口冻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拆迁房户主变更为子女
1年后就可以过户,而且比如你有3个儿女,你想过户给其中一个,还要另外2个同意,这样才能顺利过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购房合同备案后更改名字可以吗?
你好,你想了解的购房合同备案后更改名字可以更改,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
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如已办理预售备案的,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备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可办理。像您这种,原合同已经备案,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您重新签订合同进行备案,但撤销原合同之前需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您放心,这类问题开发企业也常遇到,如何合法合理解决,他们是知道的,他们如果处理不好,那就是一房多卖的问题,也是违法的。他们如果不给您搞掂,就告他一房多卖……房管局可受理。祝你生活愉快!
四、拆迁补偿安置房户主如何改
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首先需要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
1、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要卖方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买方需带身份证明和资金已缴交易所的资金证明即可。办理时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
2、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它手续与上面的相同。
拆迁安置房可以换户主名字。安置房换户主应在安置房满5年原户主取得产权证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核税缴税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户主和变更房主的申请方式:1、变更户主需要去派出所申请;2、变更房主经过开发商同意并去房管局申请。安置房户主变更方式如下:1、买卖:转让人讲房产转移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2、赠与:赠与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的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拆迁户的房子能不能更名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不动产证,是可以正常在房管部门过户转名的。如果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不动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拆迁户是指划入国家建设征地范围内,或根据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需改造的地区,原住房需拆除重新安置住房的住户。应有合法居住房屋和与之相符的房屋使用证明、户口簿、粮食供应证等。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被拆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1、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拆迁人给予安置和补偿后,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自觉履行拆迁协议的约定,在过渡期满之后将周转房腾退给拆迁人。3、自觉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4、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可以更改。
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此外,签订主体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也可更改。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实际上这没有什么意义,一般也没有人去改。
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动迁和户主改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相互之间没有影响。变更户主可以使用房产证或者公证书,或者写申请变更户主,这些都可以,房子的户主没有严格的变更限制,原户主同意变更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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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协议能不能加配偶名字,拆迁协议上房主签字后还能后悔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柳若妍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