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摊面积拆迁补偿标准2025,公摊面积在拆迁中如何补偿,公摊面积在拆迁中是有补偿的。一、补偿原则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都应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面积和生活水平不因拆迁
公摊面积在拆迁中是有补偿的。
一、补偿原则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都应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面积和生活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因此,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
二、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包括公摊面积的价值。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此情况下,如果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的公摊面积不一致,应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补足。
三、补偿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其中,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则是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在计算过程中,公摊面积的价值应被充分考虑并计入补偿金额。
综上所述,公摊面积在拆迁中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方式和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法律分析:公摊面积属于建筑面积范畴拆迁补偿在计算面积时是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标准的,而建筑面积包括室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因此拆迁补偿包括公摊面积。如果被征收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则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同时与被征收方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农村的房屋是没有公摊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公摊面积算法总体公式: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高层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屋的得房率)。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法律分析:拆迁公摊面积有一定的补偿。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各地都有自己的拆迁规范性文件,如何补偿,要看拆迁人提供的并经过听证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不管怎么说,各地拆迁文件都要服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和建设部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合法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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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河北省公摊面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河北省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吴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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