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第十五批拆迁补偿标准2025,二婚对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吗,法律主观: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是否有赡养义务,要看继父或者继母是有尽了抚养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或者继女尽了抚养义务的,继子或者继女是要抚养继母或者继父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
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是否有赡养义务,要看继父或者继母是有尽了抚养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或者继女尽了抚养义务的,继子或者继女是要抚养继母或者继父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
父亲二婚,继子继女是否有抚养义务视以下情况而定:1、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继父共同生活时,继父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则继子女有赡养的义务;2、如果父亲跟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没有赡养的义务。抚养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直系血统、兄弟姐妹等。按照相关规定抚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1、抚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享有抚养的权利。享有抚养权利的要件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2、抚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对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
再婚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继子女。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继子女不再与继子女同居,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抚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分析: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2、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该姻亲关系发生了转化,成为一种拟制血亲;另一类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仍为纯粹的姻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亲二婚,继子继女是否有抚养义务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继父共同生活时,继父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则继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2、如果父亲跟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没有赡养的义务。
抚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对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
2、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该姻亲关系发生了转化,成为一种拟制血亲;另一类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仍为纯粹的姻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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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确山第十五批拆迁补偿标准文件,确山县搬迁规划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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