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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机场拆迁补偿标准2025,鄂州机场拆迁范围: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2 13: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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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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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机场拆迁补偿标准2025,怀远滕湖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民用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怀远机场拆迁补偿标准2025,鄂州机场拆迁范围: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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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怀远机场拆迁补偿标准2025,怀远滕湖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通过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民用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蚌埠民用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民用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蚌埠民用机场项目建设,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征收遵循“依法征迁、阳光征迁”原则,坚决杜绝出现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征收范围、对象
          征迁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建(构)筑物。(项目具体征迁范围以规划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迁时限
          正式公告发布签约日期起30日之内。
          四、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一)征收集体农用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如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三类区片综合地价45040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0%支付给被征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公益事业,80%支付给被征地承包土地的农民,用于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全额直接补偿给被征地村(居)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附件规定执行(花生参照旱地作物补偿标准的两倍执行)。
          (二)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但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地面有附属物的不支付青苗补偿费;征收企业或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土地,按其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本价给予补偿。
          (三)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交通、能源等重点工程的征地补偿,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失地农民安置。土地被征用后,对剩余土地人均不足0.3亩的、年满16周岁的应安置农业人口,可以就地办理农转非,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和城镇居民医疗体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住房拆迁补偿安置
          (一)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按照重置价格实行货币补偿。宅基地被征收后,确有住房需求的,由乡镇按照“一户一宅”政策重新安排宅基地,采取分散选址或集中选址方式。
          (二)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根据不同房屋结构的重置价计算(标准见附件4)。补偿结算时,对于房屋质量良好能够正常居住的按照同类房屋的100%计算重置价;对于其他无人居住房屋质量较差(漏顶、无顶或倒塌房屋),根据房屋建设时间和成新,按照同类房屋的80%—95%计算重置价。
          (三)临时过渡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标准。支付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6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临时过渡费补助标准:认定的被拆迁房屋住宅房每平方米每月6元,每户每月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补偿;住房一次性搬迁补助费:9元/m2;经营房享受一次性搬迁费11元/m2。
          (四)征收房屋面积确认。具有合法证件的,按照合法证件标注的面积据实认定;对没有合法产权证件的房屋,能在征收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拆迁的,按照实际丈量面积给予补偿(占用基本农田或卫片查处除外);在规定时限内未主动拆迁的,按违法建筑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居民用于生产、经营性用房补偿办法
          居民用于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一次性停业、停产经营损失补偿。
          (一)生产、经营用房认定条件:具有合法的土地、房屋证照;具有与被拆迁房屋座落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征地拆迁公告发布时,该房屋实际作为生产、商业、经营使用,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一年以上。生产、经营用房部分与住宅部分不得交叉和重复补偿。
          (二)原农户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的补助费标准为200-300元/m2。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二)城镇居民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三)在征地公告后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抢栽的树木;
          (四)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五)其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八、奖励政策
          被拆迁人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仍居住在原房屋内的(临时搬入不统计),被拆迁人在征收公告发布签约时间20日内签约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砖混楼房、平顶平房按照300元/m2给予奖励,每户奖励面积原则不超过220m2,超过220m2按150元/m2奖励;砖瓦房、半砖瓦房按照150元/m2给予奖励,每户奖励面积原则不超过220m2,超过220m2按75元/m2奖励;在21—30日内签约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砖混楼房、平顶平房按照150元/m2给予奖励,每户奖励上限不超过33000元;砖瓦房、半砖瓦房按照75元/m2给予奖励,每户奖励上限不超过16500元;简易房不予奖励;超过征迁时限的,不予奖励。
          九、其他
          (一)本方案仅适用于蚌埠民用机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二)本方案未尽事宜须报经县征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鄂州机场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根据航空都市区建设规划,机场建设核心区域(包括燕矶镇车湖村、杜湾村、坝角村,沙窝乡走马村、黄山村、新湾村、加奖村,杨叶镇古塘村)涉及3个乡镇8个村48个村民小组3575户拆迁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怀远县拆迁补偿标准

    新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安置人口如无住房需求,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补偿标准按照45_/人,3000元/_为基数确定货币安置款。商业经营房(门面房)认定除符合生产、经营性用房条件外,还必须是第一自然间12米以内合法房屋。补偿标准:主要道路3000—3500元/_;次要道路2000—2500元/_;小街小巷500—700元/_。经营房的经营损失补偿标准:260—360元/_。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怀远县征迁计划

    法律分析:一、拟定项目名称:怀远县2021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二、拟定项目规划目标: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项目区耕地面积增加11.0670公顷(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11.0670公顷),并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三、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旧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补偿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执行。

    (二)建新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批次建新区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共涉及2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常坟镇、万福镇集体土地按照46800元每亩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55.3246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完成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预计出让金为万元;龙亢镇、河溜镇、古城镇、徐圩乡、褚集镇集体土地和安徽省龙亢农场国有土地按照45040元每亩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641.3809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完成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预计出让金为万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濉溪蒙村高铁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怀远县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该批次建新区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的规定执行。共涉及2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常坟镇、万福镇集体土地按照46800元每亩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55.3246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完成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预计出让金为万元;龙亢镇、河溜镇、古城镇、徐圩乡、褚集镇集体土地和安徽省龙亢农场国有土地按照45040元每亩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641.3809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完成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预计出让金为万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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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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