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建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2025,十年前拆迁没拆房子,十年后房子还能赔偿吗,十年前拆迁没拆房子,十年后房子是否还能赔偿,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一、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
十年前拆迁没拆房子,十年后房子是否还能赔偿,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也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二、对于未拆迁房屋的补偿问题
如果十年前的拆迁计划并未实际执行,且房屋至今仍未被拆除,那么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政府现在决定进行拆迁,理应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合理的补偿。
补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可能会根据当前的市场价值、房屋状况、政府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因此,如果面临拆迁,建议房屋所有权人与政府进行协商,以确保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明,可能会影响到补偿的获取。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没产权的房子在拆迁时一般没有赔偿。因为这类房屋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但是,如果房屋建造时是合法的,且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那么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综上所述,对于十年前未拆迁的房屋,如果现在面临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但具体补偿情况还需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政府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一、房子被拆十年还没安置怎么办1、房子被拆十年还没安置的处理方法如下:(1)房子被拆十年还没安置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如果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法律分析: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按动迁政策来,一般情况下,很久一起拿享受的待遇的话,不影响本次拆迁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房屋被拆迁十年后还没有安置的,被征收人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征收部门给予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养殖场遇拆迁,养殖户的损失如何赔偿
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补偿。以下是部分地区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1、按照生产经营效益等指标确定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一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六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
2、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比确定
以宝鸡市为例,《宝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依据《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的规定,按下列标准补偿:(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6%计算;(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4‰计算,停产停业期限按照实际过渡期限计算。房屋征收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延长的,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执行。
3、按照纳税情况结合经营状况等因素计算
例如《河南省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
4、按照经营面积计算
例如《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150元。
5、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比如《鹰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八条规定:”被征收非住宅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应遵循下列规定:(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的2‰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年前建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怎么算
●十年前建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多少钱
●十年前建的房子现在说是违建让拆掉怎么办
●十年前建的房子会被强行拆房吗
●十年前盖的房,现在说违建对吗
●十年前修的民房算不算违建
●十多年前建的房子还能办房产证吗
●十多年前盖的房子是违规的吗
●十几年前的房子也要拆除
●十年前盖的房子,没证,算违建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十年前建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多少钱,十年前修的民房算不算违建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钱峰南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