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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合同2025,拆迁房有合同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19 06:32:1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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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合同2025,拆迁会有合同吗,按照国家规定,拆迁肯定都会涉及到赔偿款等问题,房子拆迁被征用地,具体拆迁的地址、面积,补偿条款,以及补偿金合适发放等等,这些细节肯定是要做个约定的,那么拆迁会有合同吗,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下拆迁合

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合同2025,拆迁房有合同吗: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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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合同2025,拆迁会有合同吗

    按照国家规定,拆迁肯定都会涉及到赔偿款等问题,房子拆迁被征用地,具体拆迁的地址、面积,补偿条款,以及补偿金合适发放等等,这些细节肯定是要做个约定的,那么拆迁会有合同吗,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下拆迁合同的具体信息。一、拆迁会有合同吗
    1、拆迁不是个人行为,是国家行为,一定会签合同
          有过拆迁经历的人都会知道,在拆房子之前一定会跟居民签一个补偿协议。根据国家的规定,你所居住的地方需要整体拆迁征用,就会进行提前通知,然后有拆迁办的人员上门去进行专业的勘测。根据国家有关的拆迁政策,和居民进行协商研究,询问居民的意见,征得居民同意以后,双方没有意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画押。整个过程都是比较严谨和规范的,作为居民和拆迁办之间是应该民主的关系,不会出现非法行为。有话好好说,有什么诉求可以提出来,这种事情就是坐下来一起商量的事。如果符合自己的经济条件置换,那就可以一起来签订这个合同,否则就可以拒绝签署合同。这个合同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相互制约拆迁办和居民共同履行这个合同。
    2、拆迁是利国利民的事,也是促进经济繁荣的事
          作为个人来说一定会选择支持国家拆迁的,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政策来给予居民合理的经济补偿,给房或是给钱符合当今社会的真实价格,谁都不会苛求。大家都知道拆迁是国家的行为,所以对于这种利国利民的事,大多数人都是会给予支持的。城市中的老旧小区进行拆迁改造,这些都能够促进整体文明建设,也能促进经济繁荣建设,所以是一件大好事,只要是能处理好,就是一件功盖千秋的大事。
          二、协议属于合同吗
          这个问题准确的说法是,广义的协议包含合同,因此合同是协议的一部分。可以说合同就是协议,但协议不完全是合同。还有很多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只能称协议不宜称合同。比如啊收样关系协议抚养关系协议,其他夫妻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些协议。嗯婚礼财产,约定这些协议,一般成协议不以成合同,
          三、村委会有权利签拆迁协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的,所以村委会是没有权代表被拆迁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综上,拆迁不是个人行为,是国家行为,一定会签合同,有过拆迁经历的人,相关部门在拆房子之前一定会跟居民签一个补偿协议。所以作为普通公民一定要多学一些法律知识,这个时候就能用到。

    二、拆迁房有合同吗

    法律分析:当然有合同,而且要注意合同签订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拆迁协议是合同吗

    拆迁协议是合同,拆迁协议的签订是很重要的,作为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都要予以重视。

    一、拆迁纠纷处理的几种方法

    1、协商

    房屋拆迁发生后拆迁方急于与被拆迁人通过签署协议拆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在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应以自愿、公平公正的方式签署,并且协议内容不能损害双方的权利,自然,在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协议内容可以和拆迁方谈判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虽然这种方式一般是拆迁方比较强势,但如果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拿住一些筹码与拆迁方谈判也不是不可能的,同时记住,与拆迁方谈判不可狮子大张口的漫天要价,更要保持自己的底线;

    2、向上级行政、监察、人大申诉

    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后如果产生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或者对实施拆迁的政府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行为时可向监察机关举报,同时向人大机构申诉

    3、行政复议和诉讼

    避免强拆最有效的办法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征地拆迁的重视,我们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对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诉讼中应注意的四大问题

    1、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

    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只能通过信访、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

    2、法院、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

    (1)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凭证,但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了,法院也不能直接撤销其房产证,即使您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法院也只能要求房管局撤销房屋的产权证。

    (2)房管局只能在出现登记错误等情形下才能撤销房屋产权证,其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服拆迁决议或有不合理的要求就撤销房产证,因为房屋是依法建造的。若房管局有侵害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其权利。

    3、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

    (1)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讼取决于公告中所载的内容。

    (2)公告中载明对拆迁户的具体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的,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先要求有关部门裁决再提起诉讼,但如果公告中的内容仅仅载明政府的拆迁标准等规范,当事人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只能在对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提出行政诉讼时,要求法院附带审查公告中所载的规范内容。

    (3)公告顾名思义要发出来才能广而告之,因此当公告还只是一份政府文件或者会议纪要的时候,因为还没对外发布,当事人也不能操之过急,提起诉讼。

    4、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拆迁方不能强拆

    (1)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当事人对拆迁事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因此在争议还没解决的情况下拆迁方就不能强制拆迁。为了避免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拆迁程序会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停止。

    (2)但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在已经给拆迁人安置好且执行行政裁决不会影响到其正常生活时,拆迁方仍可以强制拆迁。

    提起拆迁诉讼不能操之过急,当公告中能所载的内容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权利时,在法定时间内才可以提起诉讼,任何公民或国家机关都不能非法剥夺公民权利。

    四、拆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吗

    动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当动迁协议签署之后,拆房的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不过下列四种情况是能够反悔的:1、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许可撤销或者是违反法律;2、房屋评估机构违反法律或者是估价不恰当;3、协议里面有很大的漏洞,不公平;4、未成年人或者是能力有限制的人签署的协议。拆迁协议的内容: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拆迁协议签了两年了还没拆

    法律分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六、拆迁时是签什么合同

    拆迁房屋都需要签订一些补偿安置合同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

    5、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拆迁人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拆迁人的。

    8、违约责任。对拆迁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按时搬迁和腾退周转房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被强制搬迁。

    一、无证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吗

    无证房屋拆迁可能会有补偿补偿。因为:

    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2、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二、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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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褚毅锦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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