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土地拆迁补偿标准2025,开垦荒地被国家征收补偿标准,开垦荒地被国家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
开垦荒地被国家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对于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若在荒地上种植有树木或其他经济作物,征收时应按照树木或作物的价值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协商确定,通常依据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来计算。
对于青苗,即尚未成熟的农作物,也应根据其生长情况和预期收益给予合理补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具体实施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补偿政策信息。
开垦荒地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擅自开垦的土地,在征收时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开垦荒地被国家征收的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开垦荒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征地工作程序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综上所述,农村开荒地依据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在村集体支持下开垦的荒地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可以一并得到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个人开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补偿费用归开荒人员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有补偿的,开垦的荒地被村里收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政府征用该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一、开垦荒山荒地被征收补偿政策有哪些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如何解决政府违法征地
1、直接起诉至国土资源部。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国土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违法占地的证据,国土资源部在法定的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占地进行依法处理,那农民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状告国土资源部不作为。将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比较好方法。
2、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权。农民不告,就誓死扞卫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政府应当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续。没有就是违法占地、违法施工,目前占地几乎都是没有合法手续的。没有合法的手续,农民、任何公民都享有权利制止违法行为。
我国对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谁开垦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进行全面的开发整理。但是,土地毕竟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现在全国好多地方在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开垦、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放开使用权,搞活开发权,对开发荒滩荒地、复垦废弃地从事粮食生产的,有的地方实行N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生产的,实行N年内可免征农林特产税,在承包或租赁期内,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等。
各个地方各有政策,涉及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问一下。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这些原来的属集体的荒山、荒地在被征用、征收时,对开发者的投资部分及青苗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归集体,由集体来决定分配方式.如果原来是国家的,只能获得青苗补偿款及个人投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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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开荒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开荒地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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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