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压煤村拆迁补偿标准,山东压煤村搬迁赔偿标准,法律主观:一、补偿年产值标准 1 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对压煤村庄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 对压煤村庄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
一、补偿年产值标准 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对压煤村庄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对压煤村庄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对压煤村庄渔塘的补偿,按附表四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渔塘设施按地面附着物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按附表五所列标准和实际数量计算补偿。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确定了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再调整。 四、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表一各类农作物补偿年产值标准 (一)棉花、水稻、花生、西瓜、烟叶、油料等作物补偿年产值标准按同类耕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增加30%计算。 (二)莲菜地补偿年产值标准按同类耕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增加50%计算。 (三)芦苇地按五类耕地补偿 (四)土地类别标准 1.粮食作物用地 一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二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 三类耕地:土地平整、比较肥沃、基本具备排灌条件、能保收; 四类耕地:土地平整、土质较差; 五类耕地:山坡丘陵地、土地坡度较大、土质差。 2.蔬菜地 一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种菜15年以上; 二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种菜10年以上; 三类地:土地平整、较肥沃、有排灌设施、保收、种菜7年以上; 四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一般、可以排灌、种菜5年以上; 五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不好、种菜5年以下。 附表二各类果园补偿年产值标准。doc 注: (一)苹果、梨、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园补偿。 (二)每亩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品种之外,每亩栽培葡萄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园补偿。 (三)苹果园、梨园、葡萄园、桃园除按列表进行补偿外,果木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四)柿园、枣园、核桃园果木补偿按零星果木补偿标准计算,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五)零星果木按附表三所列标准进行补偿。 (六)苗圃用地、苗木按市场价补偿,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七)林地树木按规定补偿外,土地按五类耕地计算补偿。 (八)乔木、灌木、零星果木补偿见附表三。 附表三乔木、果木补偿标准。doc 注: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观赏花卉等按园林部门规定酌情补偿。 2、经济林不套用本规定,按林业部门规定计算。果园和零星果木不套用经济林补偿标准。 附表四渔塘补偿年产值标准。doc 附表五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doc 注: (一) 拆迁 房屋补偿标准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方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和下限。 2.房屋按24公分砖墙、檐高2.8米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 3.房屋有现浇部分或装修标准较高的,取补偿标准的上限。 4.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以4口人为准,每户500元,每增加1口增加100元。 5.门楼、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据造价进行补偿。 6.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二)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50%补偿。 3.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三)通讯、供电线路的补偿标准 1.标准按圆锥形砼杆计算,方形砼杆按园形杆补偿费的70%补偿。 2.补偿费包括电线、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费。 3.电杆占地补偿按每杆3平方米、拉线2平方米计算,铁塔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占用耕地按年产值的15倍一次性补偿,占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四)坟墓补偿标准补偿包括迁葬工、料费。 (五)砖窑补偿标准 1.砖窑补偿根据窑的容量大小,建窑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计算。 2.小型陶瓷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一、煤矿企业采煤塌陷的集体土地,塌陷深度大于1.5米、不能恢复农业用途的,由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煤矿企业现场勘测并确认后,办理征地手续。采煤塌陷地征用补偿标准调整为年产值的12倍,即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6倍,每亩年产值按1200元计算,每亩补偿14400元。不再按人平均耕地面积和原用途分类别补偿。
二、煤矿企业采煤塌陷的集体农用地,不具备征用条件的,必须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稳沉的采煤塌陷集体农用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复垦的,煤矿企业应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复垦协议,按以下标准确定复垦费用:塌陷平均深度0.5米以下的,每亩2500元;塌陷平均深度0.5-1米的,每亩3500元;塌陷平均深度1米以上的,每亩4500元。对煤矿塌陷地的复垦,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三、采煤塌陷的集体农用地,在稳沉前不具备征用或者复垦条件的,由煤矿企业按照塌陷地当年实际减少的收益给予补偿,每亩每年最高不超过750元,直至签订复垦或征用协议为止。
四、因采煤塌陷危及村庄的,煤矿企业应及时提供补助资金,由当地政府安排村庄新址用地,做好村庄搬迁工作。民房搬迁补偿费按人均搬迁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人均搬迁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15%计算。其中个人部分为人均搬迁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集体部分为人均搬迁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15%,用于村庄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厕所等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补贴。人均搬迁建筑面积按25平方米计算;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乡村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搬迁有关补偿规定,仍按《省政府关于调整煤矿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费的通知》(苏政发〔1995〕16号)执行。搬迁人口由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分析:要有政府的征地审批文件,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确定,一般政府会进行公告通知,未及时公告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查询。认为过低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合法方式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山东省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搬迁压煤村庄,依据登记造册的房屋建筑面积,由煤矿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一)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
(二)砖墙瓦房、石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
(三)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外砖里坯混合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
(四)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
(五)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原建筑物旧料归搬迁者所有。在搬迁村庄范围内,集体和个人的围墙、门楼、厕所、菜窖、猪圈、树木、青苗等辅助设施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五条 搬迁所需木材、钢材、水泥及煤炭指标,由煤矿根据旧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国家定价,每平方米补助木材零点零一五立方米、钢材三公斤、水泥十公斤、煤炭二十公斤。地材由搬迁个人自理。
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以后地材价格上涨的,煤矿应按房屋搬迁补偿费的百分之四十,乘以当地市场地材价格上涨的幅度,予以补助。
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标准如下:1、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2、砖墙瓦房、石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3、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外砖里坯混合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4、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5、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原建筑物旧料归搬迁者所有。在搬迁村庄范围内,集体和个人的围墙、门楼、厕所、菜窖、猪圈、树木、青苗等辅助设施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山东农村光伏搬迁如何赔偿1、山东农村光伏搬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企业拆迁补偿申请流程是什么企业拆迁补偿申请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
法律主观:一、补偿年产值标准 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对压煤村庄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对压煤村庄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对压煤村庄渔塘的补偿,按附表四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渔塘设施按地面附着物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按附表五所列标准和实际数量计算补偿。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确定了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再调整。 四、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表一各类农作物补偿年产值标准 (一)棉花、水稻、花生、西瓜、烟叶、油料等作物补偿年产值标准按同类耕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增加30%计算。 (二)莲菜地补偿年产值标准按同类耕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增加50%计算。 (三)芦苇地按五类耕地补偿 (四)土地类别标准 1.粮食作物用地 一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 二类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 三类耕地:土地平整、比较肥沃、基本具备排灌条件、能保收; 四类耕地:土地平整、土质较差; 五类耕地:山坡丘陵地、土地坡度较大、土质差。 2.蔬菜地 一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种菜15年以上; 二类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设施齐全、旱涝保收、种菜10年以上; 三类地:土地平整、较肥沃、有排灌设施、保收、种菜7年以上; 四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一般、可以排灌、种菜5年以上; 五类地:土地平整、土质不好、种菜5年以下。 附表二各类果园补偿年产值标准。doc 注: (一)苹果、梨、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园补偿。 (二)每亩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品种之外,每亩栽培葡萄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园补偿。 (三)苹果园、梨园、葡萄园、桃园除按列表进行补偿外,果木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四)柿园、枣园、核桃园果木补偿按零星果木补偿标准计算,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五)零星果木按附表三所列标准进行补偿。 (六)苗圃用地、苗木按市场价补偿,土地按同类耕地补偿。 (七)林地树木按规定补偿外,土地按五类耕地计算补偿。 (八)乔木、灌木、零星果木补偿见附表三。 附表三乔木、果木补偿标准。doc 注: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观赏花卉等按园林部门规定酌情补偿。 2、经济林不套用本规定,按林业部门规定计算。果园和零星果木不套用经济林补偿标准。 附表四渔塘补偿年产值标准。doc 附表五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doc 注: (一) 拆迁 房屋补偿标准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方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和下限。 2.房屋按24公分砖墙、檐高2.8米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 3.房屋有现浇部分或装修标准较高的,取补偿标准的上限。 4.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以4口人为准,每户500元,每增加1口增加100元。 5.门楼、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据造价进行补偿。 6.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二)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50%补偿。 3.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三)通讯、供电线路的补偿标准 1.标准按圆锥形砼杆计算,方形砼杆按园形杆补偿费的70%补偿。 2.补偿费包括电线、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费。 3.电杆占地补偿按每杆3平方米、拉线2平方米计算,铁塔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占用耕地按年产值的15倍一次性补偿,占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四)坟墓补偿标准补偿包括迁葬工、料费。 (五)砖窑补偿标准 1.砖窑补偿根据窑的容量大小,建窑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计算。 2.小型陶瓷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压煤村搬迁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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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安杰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