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发票能不能作废?,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26 13:12:5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发票能不能作废?,发票能不能作废,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2、开具发

发票能不能作废?,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发票能不能作废?,发票能不能作废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如何作废

一、发票如何作废1、发票如何作废情况如下:(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发票如何查辨真伪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2、“首次查验请点此安装根证书”;3、安装根证书,安装完成后,再次打开发票查验平台,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三、发票怎么作废

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四、发票作废时间期限

发票作废时间是否有限制要依据发票的类型而定:1、普通发票没有作废时间限制,除非其在上面加盖了有限期使用章的,在该期限内开具和使用;2、增值税有作废时间限制,其在开具之后的90天内要认证;3、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发票的相关流程是什么1、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盖有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3、经县税务机关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核发《发票领购簿》;4、纳税人就可以凭《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发票领购簿》上核定的票面金额、数量和购票方式,到主管国税机关领购专用发票。

五、不小心作废的发票能恢复吗

不小心作废的发票不可以恢复,作废就是作废了,只能重新开具了,所以要作废要收回原票和对方协商好再作废,作废不可以再逆回到正常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的作用如下: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电子发票能不能作废

发票能不能作废重开

怎么查发票真假

发票能不能作废上个月的发票

怎么查验发票真伪

怎样查验发票真伪

怎么查询发票真伪

空白发票作废

电子发票作废流程

发票遗失了如何处理

电子发票能不能作废

电子发票能不能作废

发票能不能作废上个月的发票

怎么查发票真假

怎么查验发票真伪

怎样查验发票真伪

空白发票作废

怎么查询发票真伪

电子发票作废步骤

发票遗失了如何处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发票应该如何作废?,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破损可以作废吗,发票破损可以作废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开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作废吗,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已经作废怎么处理,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流程: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关于作废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作废的发票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上误写作废还可以用吗,发票上误写作废还可以用吗 -发票: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作废怎么处理??,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税票开了可以作废吗需要什么手续,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作废了怎么办?,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缴销就是作废吗,发票缴销和作废有什么区别: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作废后怎么处理,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作废原件未收回怎么办,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已经缴税的发票还能作废吗,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票丢了可以作废重新开吗,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专用发票怎么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作废发票可以取消作废吗,发票如何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机动车发票作废怎么操作,机动车专用发票怎么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未开发票如何作废,未开发票怎么作废: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发票能不能作废重开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阮乐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