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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6:28:2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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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一、消极应对许多被拆迁人至今都还持有着“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的错误思想,认为行政机关即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与公正,其所作所为代表着正义,不容置疑。而现代的中国早已步入了法制社会,有法可依、

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

一、消极应对

许多被拆迁人至今都还持有着“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的错误思想,认为行政机关即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与公正,其所作所为代表着正义,不容置疑。而现代的中国早已步入了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中作出的行政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来做出最终认定。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我们只需要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作出初步判断即可,若可能存在侵权的违法行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及时进行维权。对行政机关权利的放任极有可能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受损,逆来顺受吃亏的必然是被拆迁人。

二、死扣政策

在一个地区实施征收拆迁项目,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及相应的补偿政策制定等程序。这些程序虽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查、核验,但并不代表着其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所以,被拆迁人在和拆迁方对补偿问题谈判时,可适当抛开拆迁方提供的拆迁补偿政策,结合自家实际情况及周边地区的补偿价格来反驳其补偿的不合理性,有理有据地主动争取提高补偿。

三、自作聪明,胡乱应对

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方沟通、谈判时,完全可以提出拆迁中所存在的不合理因素,从而作为提高补偿的依据。但并不代表着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态度强硬地沟通谈判就会取得满意的补偿。以不理智的方式应对拆迁,认为坚持到最后成为钉子户才能取得更高的补偿,坐等行政机关“跪地求饶”?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签约期限到期后对于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钉子户,行政机关可通过合法程序实施强拆。但对于自己胡乱应对不仅没有维权效果,还很有可能造成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效超期,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法律并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超期了便失去了维权的重要资本。

二、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等;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做好取证工作。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前不久,贵阳警方通报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暴力野蛮拆迁引发违法堵路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结果,其中受雇于开发商、参与野蛮暴力拆迁的2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因拆迁补偿难以达成一致,暴力野蛮拆迁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开发商对拒绝拆迁的所谓“钉子户”,采取恐吓、威逼、停水、断电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不顾一切先推倒房屋再说。拆迁过程中大量的野蛮、暴力、胁迫方式都是非法的,即便是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也没有赋予拆迁人这样的权力。有关专家认为,其实多数老百姓并不反对拆迁,关键是补偿不到位或标准太低。针对补偿、强制拆迁等矛盾突出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专门作出了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房屋的征收、补偿是原来拆迁制度中比较核心的问题。一旦把拆迁的目的搞清楚了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及把补偿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可以说房屋征收补偿中遇到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三、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一)项目了解

1、拆迁性质,是政府行为还是开发商行为,如果是开发商行为,就可以多提一些条件、多要一些面积、多要一点补偿金。

2、自己家的房屋有无产权证,有产权证的可按1:1.12或1:1.13要安置房;无产权证的面积可按30%、50%、甚至是100%和拆迁办要安置房面积。另有一特殊规定,93年以前盖的房屋视同有照,能提供证明。

(二)拆迁之前准备工作

1、房屋的实际面积,自己要仔细测量好;附属物也要登记好,如房顶隔热层、墙面、地面、地下管道等(凡是在房屋上过的都可以谈),如未做好准备,拆迁办人去测量登记时,他们测多少就是多少,是不好改变的。拆迁时空调、电话、电脑网线、煤气管道、有线电视、油烟机、电热水器等迁移费用拆迁办是有补偿的。

2、家里人对所要拆迁安置方案要统一。推荐一个人和拆迁办谈(人多嘴杂,拆迁办会找到你家的底线)。

(三)签协议时间

1、一般在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后再签字,往往在此时间段上安置方案或政策会有所松动,同时在签字的时候向拆迁办要拆迁奖金(拆迁办在鼓励人早签字时会给早签字的奖金,晚签字的人提出他们也会给的,不提不给)。

2、对拆迁办给你开出的条件你比较满意,你都不要当时签字,等第二天或第三天再签字,两三天之中或许会有更好的消息出台,同时对他们开出的条件再满意都不要流露在脸上。

3、家里有老人无劳保的、吃低保的、下岗的、伤残的要请他们解决,老人因房屋拆迁导致身体不好等都可以和拆迁办谈(多要一些面积和补偿金)。

4、家里要适当地做些假象,多铺些床铺、把老人接来住等,就是造成人多拥挤现象,好多要些面积。

(四)讨价还价

1、拆迁面积要多要,如在1:1.12或1:1.13的基础上多要20%或30%,和拆迁办还价。

2、新房装潢费用。测算新房简单装潢费如需3万元,那就要5万和拆迁办还价。

(五)找关系找找人,各拆迁组的组长和成员手上都有优惠权,如组长有1万元户,成员有5千元户,还有面积优惠。

(六)安置房的选择多层楼房和小高层,多层,物业管理费用低;小高层电梯使用、维修和用水二次增压等费用很高,同时尽可能选一楼靠路边和拐角,将来打开阳台可以开小店。

(七)补偿拆迁补偿的钱是和安置房的价格相关的,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较大差价,所以一定要安置房,尽量不要现金。如确实想要现金,就等拿到安置协议纸质材料后再卖掉,吃亏要少一些。

五、拆迁过程中应注意的五点事项

1、查看拆迁证件

(1)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获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并且发出征地拆迁公告,告知拆迁户具体的拆迁人、拆迁事由、拆迁方案、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取得拆迁许可证,拆迁方才能着手工作。

(2)拆迁户有权利让到现场拆迁的人出示工作证件,只有佩戴了工作证的人,并且工作证上所在的信息同公告中的内容相一致时才能实施拆迁工作,拆迁户有权选择是否与拆迁方协商签订拆迁补偿事项。

2、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一份

(1)拆迁户经常都是以口头的方式与拆迁方达成一致,随后便放松了警惕,这样的口头承诺在很难留有证据证明,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除非已经与拆迁方达成了书面协议,否则不要提前行动,以免自己吃亏。

(2)签订协议之后,再想反悔就要付出较重的代价,因此拆迁书面合同一定要自己保留一份,这不仅是保护自己权利的依据,还可以约束对方不轻易更改合同,因此在签合同时,不要随意签署,要多留个心眼。

(3)签署完拆迁协议并不意味这万事大吉,拆迁户会收到一个房屋拆除条,签署后拆迁人才能进行拆迁工作。这时,如果拆迁人没有履行合同,拆迁户绝对不要签署拆迁条,否则在拆迁人拖着不履行拆迁协议,对拆迁户更不利。

3、不要轻易签收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加强,都明白不能随意签字,但除此之外拆迁户本人和家属都还不能轻易签收。签收就意味着你已经收到了书面材料,一般情况下就会对你产生法律效力,这在计算时间方面有较大的影响,因此不明白的东西最好不要签收。

4、证件原件不要交给拆迁方在实践中,拆迁方可以会以种种理由要求拆迁方提交相关原件,在法律上,原件比副件更具说服力,在维权时拆迁方就会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原件资料绝对不能交给拆迁方,非要提交资料就只能给复印件。

5、积极行使权利无论是自己维权还是诉讼,最怕的就是等,在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的时候,当事人就应该及时的提起诉讼,以免错过了维权的最好时机,否则可能面临着被强制拆迁或者拆迁方案被搁置的情况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要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但同时适可而止,不要想着通过拆迁能赚一大笔。不要一味的要求赔钱,建议拆迁户可以同他们协商,要求提供房屋安置,把安置的房屋位置、房产产权、证件等信息写入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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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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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卞辰

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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