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征收的相关补偿条例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一、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1、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一般如下:(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2)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只有本村的人才可以买卖,外来的人是没有权利的,购买这样的房子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的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5、交付土地。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
●2020年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2020年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2020年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依据是什么,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规定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怎样认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怎么分配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法的规定内容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要怎么补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拆迁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拆迁参考的法律法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占用集体土地怎么补偿标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户口关系,集体土地拆迁与户口有关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买了集体土地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 -房屋拆迁,买了集体土地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我买的房子是集体土地,买来后没有房产证,现在要拆建了我能有赔偿吗?,集体房没有房产证拆房能赔偿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是否仍然适用于已离婚的当事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离婚后还有份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收集体土地非农户口拆迁有补偿吗,非农户口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村集体部分拆迁怎么赔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萧安君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