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一、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建设高速公路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
一、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
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建设高速公路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征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农民公示。依照前款规定应当支付给农民的费用,项目法人应当在土地丈量后及时缴纳给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高速公路开始施工前支付给农民。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依照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二、不动产物权在什么情况下要依法登记
1、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哪些情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属于土地公有制,因此,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就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或者是个人以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是地上的建筑物等方式来取得收入,那么久还需要交纳一个土地增值税,但不是所有的转让都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哪些情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根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明确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主要有以上4种,因此,如果自己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一定要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这4种中的其中一种,如果符合,那么暂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增值税,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大笔成本费用。
根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一、高速公路用地范围
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如下: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高速公路两边征地红线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程序: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
拓展延伸
修高速路征地红线前面多长
依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结语
根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同时,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因此,在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时,需要注意控制区的范围,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的技术标准,并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洞码知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模或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纳消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文件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最新
●修建高速公路征地流程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标准
●建高速征收土地赔偿
●修建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标准
●高速公路修建征用还是征收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最新
●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样征收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占地补偿款村集体能扣钱吗,承包村内土地被高速公路占用的赔偿金属于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郑洛高速占地赔偿标准,河南省修高速公路最新占地赔偿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场所、修高速公路、补偿、两兄弟分配纠纷的问题,有关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场所、修建高速公路、赔偿、两兄弟分配纠纷的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占地养殖场没全部占用怎么办,修高速公路占养殖场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路红线内征地和红线外征地补偿标准?高速公路红线内是否一定要拆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在赔偿范围之内?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是拆迁范围: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安徽省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安徽省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修高速公路占房子怎么赔偿 ,修高速路占了房屋怎样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征地补偿款官司收费,高速公路征地赔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西天高速拆迁赔偿标准,高速公路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一般征地多宽,高速公路两边征收多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修高速公路占山林怎么补偿 ,修高速公路占山林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修高速公路占养鸡场怎么赔偿,修高速公路占养殖场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修高速公路猪圈怎么赔偿 ,修高速公路猪圈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占用土地?陕西省高速公里占用土地赔偿: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修高速拆迁赔偿?农村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通知什么时候公告: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高速公路征地范围依据?高速公路征地两旁的范围是多远: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1修高速路房屋拆迁补偿?修高速公路的拆迁范围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