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
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2、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通知》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知》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一、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就是土地的用途以及当地的区别来综合考虑。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近日,新建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
律师分析: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一般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2、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通知》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知》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一、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负责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的
●征地信息公开范围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管理
●征地信息公开申范文
●征地信息向哪个部门申请公开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是向政府还是国土资源局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的
●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国家有明确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谁吗,国家有明确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高法:征地程序中的公告主体——葛建国等人诉武汉市政府、湖北省政府不履行公告法定职责案,最高法: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方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由,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征收土地的主体有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能否成为拆迁行为的主体,旧村改造是否属于拆迁,村委会能否作为拆迁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长参加诉讼的规定,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违法行为执行主体是谁,法的执行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实施主体是哪些,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哪些内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建筑的强拆主体是什么?,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哪个部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主体是谁?,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违法的诉讼主体是什么?,强拆违法的诉讼主体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决定由谁做出 ,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补偿的主体是谁,农村拆迁应当向哪个部门主张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的房屋安置主体都有哪些,征地拆迁房屋安置的对象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宅基地主体是谁,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可以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吗,村委会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怎么认定?,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的获得主体,土地补偿费由谁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协议签约主体是谁,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头条-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