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
(1)发布征地公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实地调查与登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征询村民意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据此,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上述程序来做,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如果村、组、乡镇政府未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履行法定职责,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手续;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获得救济。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不完全履行土地征收公告内容的,那将是违法的。
办理补偿登记:在公告确定的日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如承包合同),到市、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7、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应事先确定并公告。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有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目前裁决已经被行政复议取代)
8、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组织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收的土地。
对于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
9、国土部门向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进行确权。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征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征地告知。
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
第三步:征询村民意见。
第四步:征地文件上报审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第六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
第七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
第九步: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第十步: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
乡镇征地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乡镇征地程序的具体流程是: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没有国土局的征地文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法律咨询解答
没有国土局的征地文件属于违法征地。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土地征地报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
1.征地告知,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征地调查确认,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3.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为:
1、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然后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
2、相关部门收到办理申请后会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确定土地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出入;
3、如果申请资料和土地情况核实完毕没有出入,那么就可以批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了,证书办理完毕并发放到申请人手里,整个办理流程就完毕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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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头条-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