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征收土地就是国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和产权证明等前来办理相关的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农民集体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备案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征地的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落实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同时,应当督促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与土地征收有关的案例介绍
原告与其兄魏尚财两户6口人,均是被告的村民。1998年1月1日,原告以自己的名义与被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被告土地12亩。该地在被告的水渠两侧。该土地被征用前,原告将水渠平掉后耕种。2002年原告承包的6.6亩土地被征用,被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被告已给付原告。但同时征用的还有原告将被告的公用水渠平掉后,开垦耕种的4.38亩土地的青苗。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3.8元。被告以原告擅自开垦耕种集体公用水渠,致使征地时给被告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给付原告青苗补偿费11101.54元。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青苗补偿费11101.54元。
法律分析: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主张的4.38亩青苗补偿费11101.54元是由于被上诉人对4.38亩土地实际耕种而产生的青苗补偿费,该笔费用并非4.38亩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部门亦是按青苗补偿标准补偿的费用,因此,争议之地的实际耕种人应是青苗补偿费的实际受益人,即本案的被上诉人魏尚富;关于上诉人提出因被上诉人违法占地给上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上诉人可持证据另行主张其权利,上诉人的该项主张非本案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关于上诉人称已将4.38亩青苗补偿费部分给付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否认上诉人的主张,上诉人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上诉人的该项主张,上诉人即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被告胜利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魏尚富4.38亩青苗补偿费11101.54元。案件受理费455元由被告胜利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55元,由上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胜利村村委会承担。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村土地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民的土地补偿款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村土地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民的土地补偿
●政府为什么要征收土地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征收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村宅基地
●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民的土地补偿款
●土地是国家的,为什么还要征地
●国家为什么要把农民的田都收了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特征?拆迁安置协议掉了补办需要多久: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为什么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安置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一般: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宅基地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拆迁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怎么安置?: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温州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温州拆迁律师收费价目表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没有获得拆迁许可证可以实施拆迁行为吗??杭州拆迁纠纷律师收费金额会在委托协议书中注明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陷入拆迁纠纷被起诉了需要请律师吗??福州拆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在哪可以看到?: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和原则有哪些?绵阳拆迁律师收费的项目有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广西征地补偿最新法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怎么办?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未办证能否转让: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律师处理拆迁纠纷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福州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是固定的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房怎么确定?民法典中安置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安置房怎么确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拆迁安置房分配需要公证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民法典中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市场评估价:?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不动产权证: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纠纷找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在苏州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方式有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案件有哪些?泉州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拆迁安置需要多久拿到拆迁款: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吗??厦门拆迁律师收费方式有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拆迁安置房合同能公证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来源:临律-国家为什么要征收农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