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6-11 09:54:0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 圣运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25全文: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职责的规定。

      【条文释义】本法第5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这一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但负有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而且负有在发生事故后组织抢救、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的责任。因此,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根据本法第8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的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另外,第82条规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组织上述的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可以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根据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坚守岗位,组织事故抢救,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一方面,因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场地、布局、设备、人员通讯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状况比较熟悉,由其在现场参加、组织抢救,可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事故抢救、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对事故的处理。另一方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特别是如果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属于重大责任事故,且有关人员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以及其他犯罪的规定,还可能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而应坚守岗位并等候处理。如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反这一规定,根据本法第11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50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0条

    安全生产法第50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5条规定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七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六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五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沪高院房屋拆迁补偿分割若干介答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安置补偿条例:今日拆迁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四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三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二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一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二十四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四十一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十六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五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十四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二十二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二十四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二十一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五十四条:今日政策法律更新

    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内容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