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一、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1、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圣运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呢
●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的人
●拆迁主体推定
●拆迁的主体资格
●拆迁实施主体是村委会合法吗
●房屋拆迁主体是谁
●有权实施拆迁的主体
●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的人
●征收拆迁主体
●具备拆迁条件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该如何认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乡镇变更为街道就不是农村了吗?当乡变为街道拆迁的主体资格是否随之改变: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储备中心要改制吗?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具备拆迁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 主体?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被拆迁人是产权人吗?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如何确认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自然村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村是否可以是民事诉讼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合作社的诉讼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吗,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合作社的诉讼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吗,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高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探讨,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什么地方可以查到包工头具备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哪?,如何辨别一个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主体?农村征地款纠纷中的主体资格认定: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主体?农村征地款纠纷中的主体资格认定: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河北胜案:征收部门超越主体资格强制拆除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江苏胜案:不具备主体资格就作出案涉《通知函》,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