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大棚补偿费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拆迁大棚补偿费用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拆迁大棚补偿费用由谁承担●拆迁大棚补偿费用标准●拆迁大棚如何补偿。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这里就是你建大棚的成本费用)和青苗的补偿费,要注意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要上缴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大棚房被拆有补偿。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在建成区以外的,按《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6号)规定标准上浮,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朋友你好,不同的地区适用的大棚有所不同啊,从南方往北方说,南方一般是大拱棚,每平方55元左右,以及连栋温室,每平方180----600不等。湖北江西江苏浙江一带可以是日光温室,这个每平米的造价根据你建设的档次高低不同在一百元上下。再往北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北纬三十五度以北的地方,一般适用半地下冬暖式日光温室,这个的造价在每平方九十元左右。当然根据种植模式的不同,北方也能使用大拱棚及连栋温室,但是南方地下水位高降雨量大的地区最好不要采用半地下冬暖式日光温室。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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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对于土地补偿费,视土地状况的不同,规定如下“1、征用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用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用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因此,青苗赔1年,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可以要求土地污染费。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按实物现状进行货币补偿。1、简易看护房(园子屋)砖木、砖 混结构的园子屋,檐高2.2米以上,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300元/平方米补偿;土木结构的园子屋(包括檐高不足2.2米)的按150元 /平方米给予补偿。园子屋建筑面积超过24平方米的按24平方米给予补偿,超出面积不予补偿。养殖用房按评估的建设成本进行补偿。2、简易大棚:50-100元/平方米。3、温室大棚(1)墙体:砖墙三七墙(含根基、保温层)80元/平方米,二四墙(含根基、保温层)60元/平方米;地基高度1米以上,墙体高度达2米的土墙45元/延长米。低于上述标准的相应核减补偿。(2)钢筋拱架跨度10米的,由(直径12-14mm)钢筋焊接而成的组合架每个110元(间距达0.7米)。低于上述标准的相应核减补偿。(3)后坡25元/平方米。(4)塑料棚膜2元/平方米,按2.5年使用期限进行折旧;草帘子3元/平方米,按3年进行折旧;棉被28元/平方米,按15年进行折旧。
来就不统一,用的材料和规格各不相同,很难有一致的标准,就算在同一个村温室大棚也不会一样,因此,都是临时制定补偿政策,或者按照实际情况计算重置价补偿。只要不是投机行为,现在的政府一般都不会让老百姓吃亏。如果觉得自己补偿标准低,最好的是你要准备证明材料,给政府一个理由。比如你建大棚时候购买建材的发票啦,你种植作物的特殊投入啦,比如你修的水管啦,用了什么钢材啦,这些你列个清单,请村里证明下,保管补偿让你满意。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补偿指导标准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的住房现状,市政府决定,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和补偿指导标准。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 (一)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简称被拆迁人,下同)给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该给付被拆迁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户800元。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限内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每户3人以下每月400元,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0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根据上述标准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搬迁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超期在半年以内的,从超期之月起每月加发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从超期半年之月起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室内装修物中,拆除后不影响使用的,可不予补偿;确属不能拆除的,拆迁当事人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补偿。 (三)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 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2、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四)被拆迁人以索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突击装修、私搭乱建、种植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 (一)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置。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居住现状及其承受能力,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应规划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65平方米、85平方米、105平方米的四类户型,以适应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需要。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不宜按上述四类户型设计的,拆迁人在上报拆迁安置方案时,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 拆迁人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误差的,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被拆迁人有权退房。被拆迁人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承担,产权归被拆迁人。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返还被拆迁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产权调换房屋回迁时,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产权调换房屋允许误差面积差价款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款项外,拆迁人不得向被拆迁人收取其他任何税、费。 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被拆迁人购买地下室外,拆迁人不得强行搭售地下室。 (三)产权调换房屋室内设施。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产权调换房屋必须门窗齐全,墙壁粉刷,水电畅通,卫生洁具、灯具齐全,地面平整,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 补偿指导标准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的住房现状,市政府决定,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和补偿指导标准。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 (一)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简称被拆迁人,下同)给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该给付被拆迁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户800元。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限内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每户3人以下每月400元,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0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根据上述标准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搬迁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超期在半年以内的,从超期之月起每月加发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从超期半年之月起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室内装修物中,拆除后不影响使用的,可不予补偿;确属不能拆除的,拆迁当事人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补偿。 (三)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 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2、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四)被拆迁人以索取拆迁补偿为目的,突击装修、私搭乱建、种植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 (一)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置。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居住现状及其承受能力,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应规划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65平方米、85平方米、105平方米的四类户型,以适应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需要。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不宜按上述四类户型设计的,拆迁人在上报拆迁安置方案时,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 拆迁人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误差的,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被拆迁人有权退房。被拆迁人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被拆迁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承担,产权归被拆迁人。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返还被拆迁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拆迁人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产权调换房屋回迁时,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产权调换房屋允许误差面积差价款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款项外,拆迁人不得向被拆迁人收取其他任何税、费。 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被拆迁人购买地下室外,拆迁人不得强行搭售地下室。 (三)产权调换房屋室内设施。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另有约定外,产权调换房屋必须门窗齐全,墙壁粉刷,水电畅通,卫生洁具、灯具齐全,地面平整,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三、其他 (一) 拆迁人必须按有关补助标准给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可自行协商确定拆迁房屋室内装修、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有关补偿指导标准协商确定补偿。 (二)本通知适用于朝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本通知由朝阳市房产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和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朝政办发[2003]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 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 附件3: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 二OO八年 月 日 附件1: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 损失补偿指导标准 补偿项目 数量 补偿单价(元) 各类木质地板 ㎡ 40-100 各类墙壁瓷砖 ㎡ 10-15 各类石、瓷材地板 ㎡ 30-80 木质装饰按装饰面积(含门、窗口边、暖气罩、墙裙、墙围棚顶木装修灯池) ㎡ 30-60 窗帘盒 个 50 固定的壁橱、书橱按平视投影面积 ㎡ 60-100 装饰墙面(壁纸、壁布、塑料插接板棚顶、石膏板、纤维板、华丽板) ㎡ 5-10 注:以上补偿项目被拆迁人要求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卫生洁具、灯具、电热水器、煤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器、壁画,不予补偿。门窗、阳台封闭不予补偿。 附件2: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附属物和地上 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 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杂树 棵 4 距地1.5米处胸径2cm以下 杂树 棵 8 距地1.5米处胸径2-5cm 杂树 棵 12 距地1.5,米处胸径6-10cm 杂树 棵 20 距地1.5米处胸径11-15cm 杂树 棵 36 距地1.5米处胸径16-25cm 杂树 棵 距地1.5米处25cm以上,以36元为基数,每增加1cm,补5元 果树 棵 5 已定植一年生以上秧苗 果树 棵 20-40 距地1米处直径2 cm,每增加lcm增补10元 葡萄树 棵 5 已定植成活秧苗 葡萄树 棵 50-80 距地0.5米处直径3cm以下 葡萄树 棵 80-100 距地0.5米处直径3-5cm 葡萄树 棵 30-50 距地0.5米处直径5cm以上、己过盛产期。 有线电视 户 150 有线电视网络迁移费 院门 座 1200-15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高档装修 院门 座 800-12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一般装修 院门 座 500-800 有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无装修或无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有装修 院门 座 300-500 无预制板盖双扇铁门无装修 院门 座 300 其它 厕所 平方米 50-80 有盖(无盖按院墙计算) 院墙 米 50-60 整砖墙,高1.8米以上 院墙 米 30-50 整砖墙,高1.2-1.8米 院墙 米 25-40 碎砖、土坯、石墙,高1.8米以上 院墙 米 20-30 碎砖、土坯、石墙,高1.8米以下及各类花墙 菜窖 平方米 100-120 砖墙、水泥盖板 菜窖 平方米 50-60 无墙 平房地下室 平方米 300-350 与房屋主体建筑为一体,层高2米以上 猪圈 平方米 50-80 有盖(无盖按院墙计算) 禽舍 平方米 30-50 砖木结构 手压井 眼 300 正在使用 大井 眼 500-1000 正在使用、砖石砌筑深15米以上 大井 眼 1000-1500 正在使用混凝土护壁深15米(每增深1米增补100元) 院地面 平方米 10-20 水泥 院地面 平方米 5-10 砖 渗水井 眼 200-300 砖砌、深在2米以上 温室大棚 平方米 25 棚内作物按实补偿 煤柴棚 平方米 30-60 砖木结构,包括简易仓库、畜棚 煤柴棚 平方米 100-150 砖混结构 铁栅栏 延长米 50 户外楼梯 延长米 80 附件3: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各种树木损失补偿计算指导标准 一、树木株距行距标准。 (一)杂树。 杆插幼苗(已成活的;下同),合理株距为0.15米,行距为0.4米。成材杂树(胸径15 ㎝以上)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0.08棵。 (二)葡萄树。 杆插幼苗,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为0.4米。采用棚架式栽植的结果葡萄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6米;采用双行篱笆式栽植的,合理株距为0.5米,行距3米。 (三)其他果树。 杆插幼苗,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15棵。 已结果的苹果树、梨树,合理株距为3米,行距为3米; 已结果的桃、李、杏、山楂等果树,合理株距为3米,行距为2米。 二、树木栽植面积按被拆迁人合法使用宅基地内最边缘树木另加0.5米为界限以内的面积计算。对庭院内栽植的树木符合株距标准的,按实有株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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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拆迁大棚补偿费用,拆迁大棚补偿费用怎么算
投稿:舒安依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