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农村山林权益怎么办,户口迁出后,关于农村山林权益的处理,主要取决于户口迁入的类型以及承包期限。一、若户口迁入地仍为农村,且保持在承包期内,则可以继续享有原农村山林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
户口迁出后,关于农村山林权益的处理,主要取决于户口迁入的类型以及承包期限。
一、若户口迁入地仍为农村,且保持在承包期内,则可以继续享有原农村山林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意味着,即使户口迁出,只要在承包期内,依然对原承包的山林享有权益。
二、若户口迁入地为城市,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市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尽管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提及山林,但通常情况下,山林权益也会受到相应影响。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三、另外,如果承包期已满,无论户口迁入地是农村还是城市,原承包的山林权益都将不再享有。此时,山林权益将按照当地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分配。
综上所述,户口迁出后农村山林权益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户口迁入地类型和承包期限。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法律分析:现在土地都已经确权了,户口转出去以后,承包经营权不变,林权证和土地证均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本文讲述了林权证到期之前,该土地和林权仍然属于原始所有者,而林权转让并不受此限制。同时,也提到了林权证可以继承,并且变更的流程包括申请、填写申请表、勘测、审查、公告和登记发证等步骤。最后,针对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属问题,指出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法律分析
在林权证到期之前,该土地和林权仍然属于原始所有者。目前,土地承包和林权证的期限是暂时的,在证书注明的有效期内,这些土地和林权都归证书上所载明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在林权证到期之前,这些土地和林权仍然归原始所有者所有,而林权转让并不受此限制。
一、林权证可以继承吗
林权证可以继承。原因如下:
1、如果农村有林权证的山林,已经被依法承包的,那么法律是会保护承包人权利的,并且承包的山林也是可以被继承的;
2、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一般是可以被承包的。
一、林权证变更的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勘测,专门资质林权登记人员以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林地进行实地核实;
4、审查,经过实地勘测之后,就需要对申请林地各项基本信息审查,审查主要都是由林地所在社区及其乡镇进行;
5、公告,经过审查之后合格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拟登记发证林权公告;
6、登记发证,经过公告期无异议,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
二、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谁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结语
在林权证到期之前,该土地和林权仍然属于原始所有者。目前,土地承包和林权证的期限是暂时的,在证书注明的有效期内,这些土地和林权都归证书上所载明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在林权证到期之前,这些土地和林权仍然归原始所有者所有,而林权转让并不受此限制。林权证可以继承,并且变更的流程包括申请、填写申请表、勘测、审查、公告和登记发证等步骤。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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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临律-户口迁出后农村山林权益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