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会不会被取消,拆迁取消了 还会有机会拆吗,拆迁取消后,是否还有机会再次拆迁,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面,如果拆迁计划已经取消,且没有新的拆迁计划或者政策出台,那么近期内可能不会再进行拆迁。然而,如果未来有新的拆迁
拆迁取消后,是否还有机会再次拆迁,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方面,如果拆迁计划已经取消,且没有新的拆迁计划或者政策出台,那么近期内可能不会再进行拆迁。然而,如果未来有新的拆迁需求或者政策变化,仍然有可能进行拆迁。
另一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未来有公共利益的需求,政府仍然有权进行拆迁。
总的来说,拆迁取消后是否还有机会再次拆迁,取决于未来的政策变化和公共利益的需求。因此,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建议关注相关的政策动态和政府公告,以了解未来的拆迁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一、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1、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2、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3、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4、是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二、征地与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1、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应该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达到结果正义,只有实现程序的公正,才能体现结果的公正。3、依法行政关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串用。4、再有,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三、征地和拆迁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1、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2、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征地和拆迁两者的法律程序不同,征地和拆迁所遵守的是不同的法律,征地一般都是国家征地,一般不需要土地上面的建筑物和作物等等,因此很多地方只征地不拆迁,加之现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会遇到很多麻烦,因此很多地方都选择只征地不拆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根据地方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城市享受两次动迁安置,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的产权房需要拆迁。拆迁问题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会,但是会很少。今后老房子的拆迁会越来越少,拆迁户也会慢慢消失,甚至最后都不会有拆迁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补偿会不会被取消了
●拆迁补偿会不会被取消低保
●拆迁会有补贴吗
●拆迁补偿会亏吗
●拆迁补偿还给房子吗
●拆迁会补偿房子吗
●拆迁补偿款有退的吗
●以后拆迁补偿
●拆迁会有补偿款吗
●拆迁款取消了吗
●拆迁取消了没
●拆迁取消了没
●房屋拆迁取消
●拆迁政策取消了吗
●拆迁将取消国家一锤定音
●拆迁制度取消
●取消拆迁户政策
●取消拆迁是怎么回事
●拆迁取消?
●拆迁全部取消
●拆迁征收补偿会不会公示,拆迁补偿需要公示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越西会不会建设新城市,越西县城市更新的概念: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东闸拆迁补偿标准,小站会不会拆迁了呢?: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老家拆迁按什么补偿的,户口不在老家会不会影响到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开路拆迁房屋补偿,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台东的房子会不会拆,台东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拆迁补偿没谈拢搁置不管,拆迁安置房会不会再次拆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准建证拆迁给补偿吗,有准建证的房子会不会被强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律师维权征收,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会不会被取消,拆迁不再有拆迁补偿了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征收补偿会不会公示,拆迁补偿需要公示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贷款拆迁补偿,贷款会不会影响拆迁赔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唯一住房违建拆迁会不会补偿(唯一住房违建拆迁会不会补偿呢)
●香山拆迁房屋补偿,香山会不会全部拆迁: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3年房子塌了国家会补偿吗,2023年房子塌了国家会不会补偿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本户主是我爸爸我姐买房贷款以后,如果我这里拆迁会不会有影响?,能把户口迁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户口迁出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会不会被取消低保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穆艺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