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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柏林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关于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行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2-14 22:50:4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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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柏林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外国房地产政策 ,法律分析:美国本身并不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从贷款方面来讲,外国人可以在美国申请贷款买房,但是申请条件会相对严苛一些,最高的贷款比例为60%,且30万美金以下的房产不接受贷款。在加拿大贷款买房,外

德国柏林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关于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行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德国柏林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外国房地产政策

法律分析:

美国本身并不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从贷款方面来讲,外国人可以在美国申请贷款买房,但是申请条件会相对严苛一些,最高的贷款比例为60%,且30万美金以下的房产不接受贷款。在加拿大贷款买房,外国人能够获得最高60%-65%的贷款,且贷款利息较低,但是加拿大政府针对海外的买家谁会征收额外的15%-20%的物业转让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行法律依据

外资准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涉外房地产的法律问题。所谓涉外房地产,即外商投资企业在依据中国的法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外资要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建筑物的所有权,或者是已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的预约出让协议或购买协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

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6、《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

以上法律法规为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表明外资可以通过在中国新设企业、购买境内房地产公司的资产、收购国内房地产公司的股权等途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

一、外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一)以出让的方式取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外商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按照规定的条件、年限和用途,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通过出让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此种方式适宜于投资额度大、回收周期长、需要永续经营的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个阶段应注意:

1、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应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外商投资者应该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适用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教文卫用地50年,商业、娱乐、旅游用地40年,综合及其他用地40年的最高年限;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二)以划拨的方式取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10月18日出台的《划拨用地目录》,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用地可以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由此,外资并购的目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土地如为划拨用地,必须首先办理出让手续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并且外商投资企业要向政府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和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每年缴纳场地使用费。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应局限于特别项目上,且需经严格审批,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土地管理部门从国有土地资源中划拨部分土地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向原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2、土地管理部门把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划拨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折价入股或合作条件投入企业,从而使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实有着明确的规定。其次,还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些方式,包括划拨以及出让的方式取得。

三、海外投资房地产法律法规(我国法律对于国外投资房地产是否允许)

1.我国法律对于国外投资房地产是否允许

目前我国法律已经明确有资格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国内购房。

住建部、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有资格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国内购房。除了还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人士在国内购房套数已经不受限制。

《通知》提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执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同时,《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2.海外房产投资有哪些注意事项或者风险

海外资产配置这个名词对于目前很多中国家庭来说正在从陌生向熟悉转变,但实际上,发达国家家庭的海外资产配置比例约为15%,某些国家甚至更高。而中国家庭的海外资产配置目前仅为4%~5%,落后发达国家近十个百分点,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也有财富管理机构表示,国内高净值人士投资海海外房产的需求真实存在,而这也成为这类机构迫切需要找准方向的一个领域。

对于投资目的而言的海外房产投资的选择,主要在以下五个国家:

美国

特点:风险低、收益稳定、回报率高、制度完善

根据仲量联行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投资商2016年年在国际不不动产市场共投资326亿美元。其中46%(151亿美元)在美国投资,最主要的投资地为纽约。

从长线投资来看,在美国投资房地产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定、回报率高等特点。

此外,与中国最大区别就是,美国一二级市场并重,其中二级市场更更为活跃。这就保障了了我们投资美国房产日后可以轻松出售。而且完善的法律律让投资者更更为放心。

英国

特点:供不不应求、收益稳定、以房养学、政策利利好

近期,普华永道对全球30个国际大都市(包括北京和上海)进行了各项指标的排名,名为“机会之城”,其中,伦敦综合排名第一,这并非浪得虚名,英国房产的优势非常明显。

英国因为新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加上激增的移民人口,导致当地房产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物以稀为贵,据中国行业研究网统计,伦敦部分地区的房价一年涨幅已超20%。

澳洲

特点:市场稳定、永久产权、贷款灵活、投资门槛低

2015-2016是过去7年年中澳元汇率最低的时刻,也因此,澳洲在这两年成了了全球房产投资者追捧的市场。

澳洲房产发展已有百年,澳洲被评为世界第一类“高度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制是经济基础,法律律规定业主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不存在遗产税,这是澳洲房产最为诱人的地方。而且,澳洲对海外投资者非常友好,投资人只需首付和海外收入证明,便可以通过澳洲当地银行贷款。并且房市租金回报率非常可观,每个星期的租金回报基本能覆盖银行贷款利息,达到以租养房的目的。

日本

特点:质高价低、永久产权、回报率高、租赁活跃

投资日本房产最大的优势除了了产权是永久性的,还可办一次或多次往返签证,一定时期后可以办永久居民证,容易获得投资经营签证。日本的房屋通常有专门的管理理公司代管出租事宜,这让远在国内的投资客非常省心。

德国

特点:稳健上升、升值空间大、低风险率、前景良好

德国房产市场被英国《金金融时报》称作“童话”,尤其是住宅市场几乎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任何影响。

根据《全球房地产指南》显示的各国黄金金地段房价,相比中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德国的价格极其低廉,对德国房产投资者而言,这就意味着巨大的上升空间。根据仲量联行2016年年数据显示,过去3年年间,中国和韩国的投资者已加入进军德国的亚洲资本行列,其中绝大部分的投资集中在几个核心城市,即柏林林(27%)、法兰克福(23%)和慕尼黑(9%),同时还在多座城市

进行了组合投资交易(39%)。

美国因为移民、子女留学等需求,一直是最受国内高净值人士关注的国家。其中,纽约、洛洛杉矶等是热门城市,而东部及中西部低房价城市如休斯顿、奥兰多等,也开始受到国内投资者关注。

在投资房地产的时候,环境、风土人情、法律、税制、政治等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但同时,国内投资房产的一套办法未必能在当地完完全全地复制。投资海外房地产一定要做足功课,可以上华人地产网等网站多搜集⼀一些关于想要投资的房产地段的具体信息,或者找个靠谱的地产中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法律政策问题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外商投资房地产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9/26/2003 16:0:51 第一条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发展国民经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鼓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一、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汇总收入额减除年度生产经营外汇支出额和外国投资者汇出分得利润所需外汇额以后,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产品出口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先进技术企业)。

第三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 第四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场地使用费,除大城市市区繁华地段外,按下列标准计收:一、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的地区,为每年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二、开发费一次性计收或者上述企业自行开发场地的地区,使用费最高为每年每平方米三元。

前款规定的费用,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酌情在一定期限内免收。 第五条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营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第六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第七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第八条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以及其他已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 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经营期不足五年撤出该项投资的,应当缴回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一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产品外,免征工商统一税。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其产品出口,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代理出口。 属于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的产品,按照企业年度出口计划,每半年申领一次许可证。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其产品出口合同,需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机械设备、生产用的车辆、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不再报请审批,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管,凭企业合同或者进出口合同验放。 前款所述进口料、件,只限于本企业自用,不得在国内市场出售;如用于内销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补办进口手续,并照章补税。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在外汇管理部门监管下,可以相互调剂外汇余缺。中国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其他银行,可以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现汇抵押业务,贷放人民币资金。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上先进的科学方法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生产资料,销售产品;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可

四、美国房产政策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海外居民进入到美国境内进行购买房产,能够享受到房产税减免的政策。对当前在美国境内而言,购买房产则需要缴纳一定的税务,这是与我国境内所不同的房产政策。房产税收缴金钱的因素包括房产的面积大小、房产的数量以及房产进行控制的时间。在这三个因素之中,其时间范围越长,数量越大以及面积越大,其居民所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则是越高。而中国居民进入到美国境内,则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但是,所不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对于房产的数量也是具备一定的规定。其居民仅仅只具备几套房产的数量能够减免房产税,当然,对当前在美国境内的房产价格,一般的居民仅仅只能在美国境内购买一套房产,或者是自己在美国境内进行搭建房产。

而其次,在美国境内居民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也能够使用贷款购买的方式。使用贷款购买的方式需要提供自己的签证,未来的经济收入水平状况的,而对于一中国人进入到美国之中进行贷款,贷款之中也具备利息降低的政策。随着近些年来美国市场的经济发展的稳定,许多的再来投资家也加大在美买房的力度,但是要在美国过去买房的条件也是比较的困难的。当前许多来自中国的投资者也把目标瞄向美国,在美国大肆购买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五、禁止外国投资房地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意见》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

1、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

2、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

3、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

4、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5、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

6、有序推进服务领域境外投资

《意见》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

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5、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房地产信托业务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和业务是哪些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

房地产广告禁止和不准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广告有以下禁止的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主要是行政管理措施,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之外,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情况下签订的其他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2、行政法律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房屋预售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

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房地产吗?

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我国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是分开的,所以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股权,也不能直投私募股权基金。我国金融有向混业发展的趋势,对商业银行的直投放开一直有呼吁,但需要先修改法律,所以目前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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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德国柏林拆迁补偿政策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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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卫然可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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