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法院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平等待遇的,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但对于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法院不予受理。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法院将不予受理。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一、分配土地补偿费时要注意事项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否进行分配、分配多少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权的范畴,其他人不能干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是否分配、分配多少土地补偿费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予以受理。
其次,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决定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数额时,决定剥夺某一成员的分配资格,或者让某些成员分得多、某些成员分得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对此有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例如,某村委会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时,决定村民甲只能分得平均数额的三分之二,村民乙只能分得平均数额的三分之一,村民丙不参与分配。虽然这一决定是村民委员会集体决议通过的,如果村民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土地补偿费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分红不同,它属于自然资源的收益,不属于劳动所得。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劳动为集体经济组织创造了价值,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分配收益的,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但是由于土地补偿费属于自然资源的收益,不属于劳动所得,不存在谁的贡献大或贡献小的问题,因此,对全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予以平均分配,不能由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剥夺其他成员的分配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1、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征地补偿费用有以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需要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法院不予受理;认为分配决议、方案没有给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诉要求平等待遇的,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但对于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经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法院不予受理。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法院将不予受理。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一、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与村集体,由村集体再行处理。因货币所有权随占有而转移,此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村集体占有控制,村民并不拥有该费的所有权,其与村集体形成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村集体作为享有青苗补偿费的村民的债务人,必须将该费返还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体行使给付请求权。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安置补助费俗称劳力安置,是对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但安置补助费的金额多寡、支付标准并不受被征土地多寡因素影响,其标准更多地考虑受安置农民个体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一、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了,根据有关规定:
(1)未依法进行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2)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征地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公告或未依法公告,而导致被征地农民对相关事项不知情的,被征地农民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时效期限自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事宜之日起计算。
二、农村拆迁的赔偿依据
农村拆迁按什么赔偿各地政策均有不同。
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案件
●拆迁补偿不服
●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打官司打不赢
●拆迁补偿不同意怎么办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官司不予立案
●拆迁补偿不满意诉讼成功案例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呢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原因呢
●征地不给补偿款告谁
●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不给发放村民应该怎么办?
●对征收土地补偿决定不服能起诉吗?
●征地不给补偿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
●征地补偿不合理提起诉讼的范文
●巴南区拆迁改造补偿标准,重庆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房屋补偿与户口人口,拆迁按人口怎么算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重庆 门市 拆迁 补偿,重庆市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福利房国家拆迁如何补偿,单位福利房拆迁要怎样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漳州拆迁无房户怎么补偿,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婚前一方房屋拆迁有补偿吗,婚前的房产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否有女方的份: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2宅基地拆迁补偿,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呈贡古城拆迁补偿标准,迪庆州德钦县县城搬迁规划?: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黄山市店面拆迁补偿,安徽黄山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浙江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老家北京拆迁有补偿吗,户口迁出老家拆迁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顶楼诈骗,顶楼的话拆迁是不是补偿少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广州北东广场拆迁补偿,湖州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从化高速路拆迁补偿,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肥西房屋拆迁补偿,安徽省肥西县土地补偿标准来了看看你们那里能拿多少钱: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田拆迁补偿计算方法,土地补偿标准的最新计算方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八东拆迁补偿公示,2022通州区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数砖头的补偿方法,虹口区动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淮安金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有营业执照的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条件,2022年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涉及拆迁补偿 法院不受理案件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尹晓茹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