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2019拆迁补偿,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宅基地怎样赔偿,拆迁宅基地的补偿主要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一、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主要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具体来说,如果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那么会按照重置价格来
拆迁宅基地的补偿主要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一、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主要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具体来说,如果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那么会按照重置价格来计算结构差价;如果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那么超出的部分会按照商品房价格来结算;而如果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那么不足的部分会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来结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的标准则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来计算。在这种情况下,会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具体来说,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的普通商品房均价补偿,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的则按平均售价补偿;超过人均50平方米的部分,会按照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具体的补偿标准则会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商品房价格以及市场评估价等因素来确定。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部分补偿会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的补偿则会直接给到村民。
农村拆迁补偿: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原则:民主议定、平等和权利义务相一致。流程:调查评估、公告方案、听证、登记、签署协议、批复、公告、交付。争议可提起行政诉讼,需满足立案条件。补偿标准因地而异,需依法公告政策,先补偿后搬迁,拆迁前应发拆迁款。
法律分析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哪些赔偿?
征收集体土地没有赔偿金,征地主管部门要支付下列补偿金: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农村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三、农村拆迁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开展土地调查和风险评估;
2、发布拟征地告知,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召开听证;
4、办理补偿登记;
5、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6、拟定“一书四方案”;
7、征地批复;
8、发布征地公告;
9、交付土地和地上房屋。
四、农村拆迁补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可以,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拆迁补偿项目非常多,但各项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值。像土地补偿费就和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依法公告拆迁补偿政策,农村拆迁不能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之前必须先发拆迁款。
结语
农村拆迁涉及多项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原则、平等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拆迁的基本流程包括土地调查、拟征地告知、听证、补偿登记、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发布和土地交付等。对于农村拆迁补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需满足相关条件。补偿标准因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而异,地方政府应公告拆迁补偿政策,并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确保拆迁前支付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按照防沙治沙规划通过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用于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防沙治沙工程。在安排扶贫、农业、水利、道路、矿产、能源、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若干防沙治沙子项目。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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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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