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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1-24 22:06:5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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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

外来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外来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

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定,农村遇有拆迁时,祖上流传的老宅,农民依法建设的符合我国建房规定的住宅,代代继承过来的老房,属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房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法律上对于是否是本村村民或者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

一,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要是本村的户口;

二,是否享受村民权利、履行村民义务,比如村民代表的选举是否参加,村集体事项是否参与投票表决等;

三,是否在本村定居、生产生活,比如是否有住宅、是否有合法承包地。

一、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

二、签订小产权合同有效力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该分情况讨论。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

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对方也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

因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因此,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3、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也就是说,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仅能在农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流转,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该买卖行为一般是无效的。

二、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

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定,农村遇有拆迁时,祖上流传的老宅,农民依法建设的符合我国建房规定的住宅,代代继承过来的老房,属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房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法律上对于是否是本村村民或者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

1,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要是本村的户口;

2,是否享受村民权利、履行村民义务,比如村民代表的选举是否参加,村集体事项是否参与投票表决等;

3,是否在本村定居、生产生活,比如是否有住宅、是否有合法承包地。

一、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带有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民法典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实践中,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城镇落户生活的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没有售卖,房屋也没有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二、空挂户口可以得多少拆迁补偿款

空挂户口是否有拆迁补偿款,还要分情况。

(一)农村集体组织中的空挂户情形

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农村不少所谓的空挂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挂户,比如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分配本村集体利益,就与上门女婿,投靠亲友的老人,本村外嫁或离婚的妇女及其子女等签订空挂户协议,让他们承诺不参与集体利益的分配,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

(二)公房内空挂户的情形

对于公房内空挂户的,拆迁时要看是否为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而不同法院酌定补偿款的金额也各不相同。法院往往考虑到拆迁地段(不同地段评估均价和评估单价不同)、户口迁入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原被告的年龄和收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享受托底保障,则被核定在内的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最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

三、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

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定,农村遇有拆迁时,祖上流传的老宅,农民依法建设的符合我国建房规定的住宅,代代继承过来的老房,属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房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法律上对于是否是本村村民或者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

1,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要是本村的户口;

2,是否享受村民权利、履行村民义务,比如村民代表的选举是否参加,村集体事项是否参与投票表决等;

3,是否在本村定居、生产生活,比如是否有住宅、是否有合法承包地。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

四、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吗

一、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吗1、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农村拆迁的赔偿有的人口进行补偿的,有的是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流程是什么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五、非农户口农村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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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陈安博

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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