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城拆迁补偿,高陵区重点规划项目,法律分析:重点项目安排主要围绕“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十项重点工作,在项目选择和确定上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产业发展引导、突出先进制造业强区、突出三个经济、突出生态环保、突出城建基础设
法律分析:
重点项目安排主要围绕“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十项重点工作,在项目选择和确定上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产业发展引导、突出先进制造业强区、突出三个经济、突出生态环保、突出城建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在项目推进上建立三级管理机制,实行“领导分包推进、部门分类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主体推进”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十三五\"期间,共实施重点项目475个,有力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00亿元。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1天半时间提供550亩建设用地,6天时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有力保障了项目17天建成投用。潍柴动力,18天完成237户、1714亩用地征迁,提前2天交付使用。吉利汽车,28天完成1200余户群众拆迁、5600亩征地任务,跑出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高陵速度、高陵效率\"。随着丝路农贸城、幸福社区、产教园区等项目的规划落地,高陵必将成为西安北跨发展的又一价值洼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1、210国道高陵过境公路改建;2、西安市高陵区东方红路西延伸段新建工程;3、徐船路改建工程;4、高陵区通村道路建设工程。
法律依据:《2021年高陵区开发重点规划》
推行工建项目审前介入“点对点”、审中服务“手把手”、后期跟踪“一对一”系统化全流程服务模式。牵头与区级涉及项目建设部门建立联办帮办机制,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审批”。对新开办企业涉及的注册登记、免费刻章、发票申领、公积金申报、参保登记、银行开户、融资服务等7个要素推行全流程集成服务。力争实现企业开办全程“3个小时以内”办结。推进证照并联审批,一次办好,打造高陵“企业开办”升级样板。全力实现事项划转百分百移交,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让行政审批效能跑出加速度。
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一网通办”加速迈向“一网好办”。设置跨地区办理线下窗口,实现个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事项代收代办。依托西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西安政务服务APP等,设置跨地区办理线上服务端口。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快推进“同城通办”“跨省通办”和“一件事”跨地区办理。
法律分析: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大致需要经过三个程序:(一)是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是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三)是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法律依据:《西安市高陵区重大项目官路村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高政发[2020] 8号)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政发〔2020〕12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陵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下统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征地 补偿标准,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新征地补偿标准 是征收补偿集体农用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同时,在征地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要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开展全区土地征收工作,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政发〔2020〕12 号)公布的补偿标准,确定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63020元/亩统一执行。
六、新征地补偿标准自 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2019 年 1月31日印发的《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高政办发〔2019〕8 号)同时废止。
法律分析:
高陵区这次拆迁涉及4个街办共7个行政村。西安地铁十号线高陵段涉及崇皇、耿镇、张卜、鹿苑4个街道的军庄、井王、桑家、榆楚、皂南、杏王、田家等多个行政村的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十九条 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均价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逼迁的原则。
●农贸市场拆迁
●农贸市场拆迁补偿
●农贸市场征收补偿方案
●农贸市场拆除的补偿标准
●农贸市场拆除
●农贸市场搬迁的补偿办法
●农贸市场要被政府拆了怎么办
●关于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方案
●农贸市场拆迁商户赔偿程序
●农贸市场改造拆迁问题
●廿里镇六都杨村
●廿里镇六都杨村
●未来5年廿里镇要拆的地方
●2021年廿里镇建设项目
●廿里镇规划图
●廿里镇镇政府电话
●廿里镇各村支部书记名单
●廿里牌村拆迁
●廿里镇都有什么村
●廿里镇拆迁计划
●农贸市场拆迁如何补偿,市场拆迁给商户有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贸市场失火损失谁来?,市场失火怎么赔偿: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开发区农贸市场拆迁补偿标准,修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贸市场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农村集贸市场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贸城拆迁补偿,农贸市场拆迁补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吕安婉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