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拆迁补偿标准图表,邻水拆迁补偿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林木、树竹,按1500元 亩的标准补偿。 大家都知道,征地是政府基于
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林木、树竹,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
大家都知道,征地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做出的决策,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支持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作为政府,在征地的时候,为了减少被征地者的损失,给于农民一定的补偿金,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注。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以邻水县为例介绍一下邻水征地补偿标准。
一、领水征地补偿标准
第五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第六条邻水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减半计算。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塘、库、堰及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但不计算农转非人员。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大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0%、小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0%执行,大、小春交替时按大春补偿标准执行。
在征收土地范围内间种的林木、树竹,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的树竹林木,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利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树竹,能移栽的自行移栽,必须砍伐的自行砍伐,适当补偿移栽费和砍伐费,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成片种植的(亩以上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附件4的标准补偿。未达到成片种植(亩以下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集体应缴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组,由被征地组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被征地组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公开。
第九条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对参加社会保障的,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在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后,首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给个人作为生活安置费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中用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部分的,应在农转非手续办理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监护人。
二、被征地人员安置
第十条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和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及劳教人员)。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迁入的农业人口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
第十一条被征地组下列人员不享受补偿安置:
(一)《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的人员和其他违规迁入人员。
(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迁入)人员(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员除外)。
(三)《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出、死亡人员以及服役转干人员和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
(四)以前征地已安置的人员(包括以前征地应农转非而未转非的人员)。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不享受补偿安置的人员,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根据自愿的原则,可一并办理农转非手续,但不享受安置。
第十三条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的人数,按照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为被征地组总耕地面积除以被征地组总农业人口。
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年龄为准。
第十四条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征地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基数为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其中征地单位缴纳12%,被征地农民个人负担8%)。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征地单位从其所得的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扣减个人应缴劳动力失业保险费的剩余部分)中代扣代缴,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承担。征地单位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个人帐户。
(一)根据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被征地在城镇安置人员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即满16周岁缴费1年,满18周岁缴费2年,以此类推,下同),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二)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年限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数除以计发月数。
(四)在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死亡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死亡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及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五)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五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本人坚持货币安置的,可由本人申请,经司法公证后,将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第十六条政府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在城镇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直接向其法定监护人发给生活(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地时所在组人均享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是依照年平均生产值的10倍进行补偿的,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于征地政诉讼案件涵盖多种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关系繁杂,又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容易引发群体矛盾。所以建议大家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统一年产值以及经省政府批准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一、潍坊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公益林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益林补偿标准如下:每年15元/亩,其中:直补到集体和个人所有的12.75元/亩;集中统一管护费2.00元/亩;公共管护支出为0.25元/亩。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铁塔占地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领水征地补偿标准》第六条规定,邻水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塘、库、堰及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但不计算农转非人员。
征地拆迁补偿规定概述:被征地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屋调换;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包括建安重置价、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可根据条件选择在指定区域新建住房并获得货币补偿,或选择产权房屋调换;拆迁人还可获得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舍和构筑物的补偿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参看如下资料,具体的补偿数额,应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根据上述资料,当事人在征地拆迁中可以参考相关资料,具体的补偿数额应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于被征地的居住房屋,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包括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和土地使用权基价等因素。对于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根据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货币补偿,或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拆迁过程中还应补偿搬家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并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其他附属物的补偿。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执行遵循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根据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和人口数计算,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协助拆迁。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拆迁安置费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
法律分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结语
拆建单位按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项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政策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四川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邻水拆迁补偿条例
●邻水县拆迁政策
●邻水拆迁办电话
●邻水拆迁范围
●邻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邻水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邻水县旧城改造拆迁办公室
●四川邻水县征地文件
●邻水规划征用了那些地方
●邻水安置房正在建设的有哪些
●邻水拆迁是哪些地方
●邻水拆迁是哪些地方
●邻水拆迁补偿条例
●四川邻水拆迁是什么政策
●邻水县拆迁办电话
●邻水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邻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邻水县旧城改造拆迁办公室
●邻水2021年旧城改造规划
●邻水2020年规划
●甘泉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多少,邻水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邻水南门附近房子拆迁补偿,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河北涞水拆迁补偿标准,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邻水县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邻水县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邻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广安征地补偿标准2024年的新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邻水县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公告,邻水县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邻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邻水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胜芳镇拆迁补偿标准,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邻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邻水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律师电话号码,邻水县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邻水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公布,邻水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邻水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利川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邻水拆迁补偿标准图表,邻水县拆迁政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方然辰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