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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什么时候下雨补偿,物业在业主报修后多久处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1-10 13:29:2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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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什么时候下雨补偿,物业应在业主报修后多久处理,业主报修后物业应该在什么时候处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物业应该尽快维修,保障业主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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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什么时候下雨补偿,物业应在业主报修后多久处理

业主报修后物业应该在什么时候处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物业应该尽快维修,保障业主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二、物业在业主报修后多久处理

业主报修后物业应当尽快处理,法律未对维修时限进行强制性规定。物业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与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保障业主的权益。

一、物业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物业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和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提供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和服务。一个或几个业主没有入住,物业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维护,以确保物业的整体运行。这种公共服务的成本不会降低。业主以不实际入住、不享受物业服务或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的,视为房地产准业主的,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二、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法律规定

(一)物业职责范围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物业公司的义务

1、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3、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4、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

5、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三、跳闸归物业管吗

跳闸不归物业管。根据相关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三、物业报修后迟迟不解决

法律分析:应首先明确业主报修的损坏部分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房屋结构、外墙等属于方法开发公司维修的项目外,对于小区业主报修的属于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范围的报修事项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四、居住物业报修和维修有哪些规定

物业报修和维修的权利义务应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和使用人公布报修点和报修时间。业主和使用人可用电话报修,也可直接到报修点报修。

(2)业主、使用人报修项目分为急修项目和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接到急修项目报修的,应在24小时内修理;接到一般项目报修的,应在72小时内修理。物业管理企业未按时维修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急修项目分为:

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损坏发生危险;

B、因室内线路故障而引起停电和漏电;

C、因水泵故障和进水表内的水管爆裂造成停水和龙头严重漏水;

D、水落管、落水管堵塞和水盘等设备漏水;

E、电梯故障,不能正常行驶;

F、楼地板、扶梯踏步板断裂和阳台、晒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松动、损坏;

G、其他属于危险性急修项目。

2)一般项目分为:

A、各类钢、木们窗损坏;

B、水卫设备零件损坏;

C、屋面渗漏水;

D、其他属于小修养护和便民服务范围的项目。

(3)业主自用部位的原有自用设备的损坏,业主可以向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报修,也可以向其他维修单位报修。向物业管理企业报修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拒绝修理。

(4)急修以及维修项目在两工以下的维修费用,由报修人认可签字后,按规定列支;除此以外,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在两工以上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需经业主小组认可后予以维修,费用按规定列支。

(5)物业维修项目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一般为三个月。修理项目竣工以业主验收签字为准。其中,疏通项目的修理竣工以流水畅通为验收合格标准,筑漏项目以下一次下雨不漏为验收合格标准。因修理质量引起的返修不得再收费。

五、浅议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业主报修折射出的问题

物业服务进入人们的生活已有十几年了。从有了这一行业起它就一直是个社会热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遇到的难题很多,笔者也是个物业人,在这一行当中已经13年了。工作中最让人感到头痛的问题就是住宅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扯皮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都是开发商遗留的,解决起来最让物业企业感到尴尬。一般情况下物业都会与开发商、施工单位搞好关系,以便于接管验收和以后的保修;同时又要注意维护业主的利益,便于以后的物业费收缴,以便维持企业经营。怎样解决好住宅物业保修期内维修扯皮的问题,笔者试图揭示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开发商、物业公司父子关系的原因与解决办法

很多业主从开始办理入住就不认可为自己服务的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与物业是一伙的,根本不会向着业主说话。业主的看法虽然武断,但也不是没有道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在选聘从事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时要进行招标,但实际上所有开发商很少有能做到这一点的。因为招标缺少监督,所有开发商大都或者选择自己设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选择和自己关系不错的物业公司。这种做法就为以后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接管验收中,一方面物业跟开发商脸熟,以后保修、维修也离不了施工单位,因此接管验收时,物业很难做到秉公验收;另一方面,由于业主因这种“父子”关系而对物业产生的严重不信任感,所以许多小区的物业矛盾实际是开发商遗留的“后遗症”,物业公司在保修期内往往就会替开发商背了“黑锅”,担当儿媳当家做不了主的角儿。

解决办法: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分离,建和管分开,严格招标制。

二、住宅物业维保期内物业公司的尴尬

在住宅保修期内,物业公司的地位其实是很尴尬。因为所有发生在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事项,通常都是由物业作为中间人去运作业主和开发商及施工单位。作为要为业主提供全面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需要维修服务时自然被寄予厚望,但事实上,物业服务企业却因维修责任的划分问题感到地位尴尬,在对业主负责和配合开发商工作的双重立场上感到左右为难。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接到对物业本身工作的投诉较少,绝大多数服务的投诉或由此产生的民事纠纷都集中在房屋质量保修阶段,投诉内容多为保修责任方维修不到位。物业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艰难调解,两头受气。物业跟开发商协商保修缺少有效手段,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对物业提出的问题并不买帐,认为物业是在不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物业跟业主协商保修事项时,业主不能正确分清责任方,认为交了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就什么事都要负责,而且经常被业主说成是开发商的奴才,被指“不做为”。物业服务公司在住宅保修期内的总被各方所批评,但问题又无法回避,有时只能无奈地用抹稀泥的角色来处理各种保修问题。

解决办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法规明确开发商必须在物业留有专人,专项处理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

三、业主保修过程不畅,效果不佳

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普遍都对自己售后服务不重视,投入的精力、人员、财力明显不足,没有把保修工作放到一个高度。好的负责任的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业主后,业主有问题通过物业协调解决了问题,物业通过协调时跟业主取得了初次信任,为今后的物业费收取打下良好的基础,开发商通过良好的保修服务博得了业主的美誉度,做了一个成功的广告。遗憾的是现实中的保修结果大多都不尽如人意:业主报修,物业费尽力气报给开发商,开发商要物业找施工单位解决,物业找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经常会诉苦:没拿到工程款。所以保修不积极,往往不能派人及时到场保修,好容易有人来修也是敷衍了事,房屋质量问题久拖不决,或维修效果达不到业主要求等,遇到大事推委扯皮,遇到小事不予理彩。例如物业给业主和开发商及施工单位约好维修事项和维修时间,经常出现其一方不能按时到场,物业作为联系人必然被到场方的另一方指责。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具体负责保修人员经常换人或换电话号码,让物业联系不到人,业主努气冲冲地向物业问罪。

解决办法:国家立法明确房屋保修资金必须在物业接管验收时由物业调配。

四、保修期内建筑质量为何问题频出

(一)不严格按照工法施工,造成质量通病,常见的一般为墙面开裂,墙体不直,楼板不平,管道漏水,电线错接。造成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施工现场管理者工作失职,具体现场施工人员没按施工流程施工和缺少专业技能造成的粗糙工程,导致了建筑质量下降。

(二)偷工减料引发技术不配套问题也很突出,在施工也层出不穷。以楼体保温为例,保温材料不合格,配使的水泥沙浆不合理,多层工序没有严格执行。造成外保温墙体表面开裂,夏季浸水;内保温墙体冬季因室内外温差大,结露。

(三)建筑物所用建材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为使用价格低廉的建材以次充好直接造成建筑质量硬伤。例如,楼里消防箱内消防栓通常漏水,很多开启一次后通常无法关严导致漏水。如果建筑物墙体有磁砖,会出现标号不够的水泥沙浆去粘贴劣质吸水性不好磁砖而造成的磁砖经常性脱落。

(四)开发商为了早交给业主房子收回利益而压缩施工周期和施工方为了早完工而少付工钱都会加快工程或减少工序,从而造成的建筑物质量下降。例如,回填土没有夯实就铺路做散水造成以后下沉;铝合金在窗框安装以前,没有用水泥砂浆将窗框边粉刷一遍;窗框安装完成并校正后,没有时间在窗框边打泡沫剂,即使打泡沫剂也会由于时间紧张也不能保证均匀饱满;泡沫剂施工完成后没有采用水泥砂浆将局部不密实处塞严,并以水泥砂浆粉刷;窗边粉刷完成后在铝合金窗框与砂浆粉刷结合部位打玻璃胶前,没有与其接触部位清理干净,保证干燥,影响粘结质量,致使局部渗水。

解决办法:国家推行

房屋建筑质量保险制度。开发商和施工方都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并由银行担保,交纳相当数额的保险金,房子一旦出了问题会由保险公司来理赔善后,并对责任方处于巨额罚款。这就从根源上给了购房人利益保障。

五、在目前,住宅保修期内物业服务人员特别缺少专业人才

目前,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待遇较低,造成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培训,他们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应急能力、法律水平等都难以适应物管专业的要求,一些有经验的物业工作者总在不断的流失。因为保修期内是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打交道的起点,如果开头没有跟业主建立起一种良好的氛围,会影响到以后物业服务工作的能否良性开展,物业费的收取也会也难达标。拥有一支优秀的物业服务队伍就显得特别重要,理由如下:

(1)、物业先于业主入住前进入管理区域进行接管验收,其验收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业主利益,减少业主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量。但接管验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它要求物业工作者要精懂建筑工程技术。

(2)、物业服务在保修期间往往要接到业主大量的报修,一方面报修的事项杂乱,一方面还要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这时就需要物业工作者具有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灵活的沟通技巧、超强的协调能力。

解决物业服务公司缺少人才的方法:提高待遇,吸引人才。

如何让开商,施工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各方都是共赢的局面,恐怕非一朝一夕之事,因为目前还将是一个个不成熟的开发商,一个个不成熟的物业服务公司和一个个不成熟的业主,想来也只有市场经济的杠杆才能慢慢撬动。

一、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

下水管道坏了该谁负责,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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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什么时候下雨补偿,拆迁一般几月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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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张晨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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