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莫干山拆迁补偿多少,余杭临平土地使用税是多少,一、余杭区土地使用税的新政策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
一、余杭区土地使用税的新政策
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
(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
(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
(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元)。
2、按“亩产税收”贡献情况分类
(1)在本行业“亩产税收”贡献得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类;
(2)排名列15%-50%(含)的为B类;
(3)排名列50%-80%(含)的为C类;
(4)排名80%以下的为D类。
3、实行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2)B类纳税人,可按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3)C类纳税人,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4、有重要违法行为的一票否决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二、余杭区的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及税额标准
1、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
按照杭州市政府要求,余杭区实行市区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结合我区土地级别和城市规划,从2015年起,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调整后,原一级土地范围不变,扩大二级土地范围,缩小三级土地范围。
一级土地:临平城区北至星光街;东、南至临东路为界;西至望梅路。
二级土地:临平城区除一级土地以外的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兴旺工业城)以及原钱江经济开发区(东至荷禹路,南至宁桥大道,西至09省道,北至京杭运河);未来科技城(东至绕城、南至文二西路、西至东西大道、北至宣杭铁路)和良渚新城(东至京杭运河,南至余杭与杭州城区分界线,西至莫干山路,北至良运街)。
三级土地:除一、二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调整后原一级土地范围不变,二级土地范围增加了原钱江经济开发区、未来科技城、良渚新城部分区域,三级土地范围相应减少。
2、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
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余杭区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亩产税收贡献特别大的企业最高减免比例可达到100%。
(2)B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B类企业中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85%(含)以下。
(3)C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C类企业中的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70%(含)以下。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一、余杭区土地使用税的新政策
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
(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
(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
(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元)。
2、按“亩产税收”贡献情况分类
(1)在本行业“亩产税收”贡献得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类;
(2)排名列15%-50%(含)的为B类;
(3)排名列50%-80%(含)的为C类;
(4)排名80%以下的为D类。
3、实行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2)B类纳税人,可按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3)C类纳税人,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4、有重要违法行为的一票否决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二、余杭区的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及税额标准
1、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
按照杭州市政府要求,余杭区实行市区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结合我区土地级别和城市规划,从2015年起,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调整后,原一级土地范围不变,扩大二级土地范围,缩小三级土地范围。
一级土地:临平城区北至星光街;东、南至临东路为界;西至望梅路。
二级土地:临平城区除一级土地以外的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兴旺工业城)以及原钱江经济开发区(东至荷禹路,南至宁桥大道,西至09省道,北至京杭运河);未来科技城(东至绕城、南至文二西路、西至东西大道、北至宣杭铁路)和良渚新城(东至京杭运河,南至余杭与杭州城区分界线,西至莫干山路,北至良运街)。
三级土地:除一、二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调整后原一级土地范围不变,二级土地范围增加了原钱江经济开发区、未来科技城、良渚新城部分区域,三级土地范围相应减少。
2、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
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余杭区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亩产税收贡献特别大的企业最高减免比例可达到100%。
(2)B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B类企业中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85%(含)以下。
(3)C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C类企业中的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70%(含)以下。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1、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亩产税收贡献特别大的企业最高减免比例可达到100%。
(2)B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B类企业中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85%(含)以下。
(3)C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C类企业中的符合我区发展产业导向的重点培育企业以及自认定年度起未满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幅度可达到70%(含)以下。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对于余杭临平土地使用税是多少的问题我们是可以在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当中找到答案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一般都是按照平方来进行计算的,对于每一平方收多少钱我们也是需要进行查找并进行计算。
2016年1月1日起余杭区土地使用税主要变化如下:
1、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
(1)一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原为12元);
(2)二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10元(原为8元);
(3)三级土地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原为4元)。
2、按“亩产税收”贡献情况分类
(1)在本行业“亩产税收”贡献得分排名前15%(含)的为A类;
(2)排名列15%-50%(含)的为B类;
(3)排名列50%-80%(含)的为C类;
(4)排名80%以下的为D类。
3、实行差别化减免。
(1)A类纳税人,可给予9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2)B类纳税人,可按给予75%(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3)C类纳税人,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
(4)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4、有重要违法行为的一票否决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一、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1.2016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2016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3.2016年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015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大病保险政策之前,仍执行2015年标准。
(一)实施对象与范围
1、实施对象。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萧山、余杭、富阳区实行市区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但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具体方案由以上各区自行制定,报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2、行业范围划分。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行业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包括制造业以外的所有其他行业,下同)两大类。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税额标准
市区划分为三个土地等级,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二级土地范围,缩小了三级土地范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地图)。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5元,二级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三级土地每年每平方米5元。
(三)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方法
1、分类。对同一行业纳税人按照上一年度的“亩产税收”贡献为指标进行ABCD分类。其中,制造业、服务业行业税收分别排名前15%(含)的为A类;排名15%~30%(含)的为B类;排名30%~60%(含)的为C类;排名60%以下的为D类。
2、评价方法。使用土地在5亩(含)以上的纳税人,按照上一年度“亩产税收”贡献为主要指标,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亩产税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款合计/实际用地亩数
3、差别化减免方法。根据上一年度“亩产税收”排名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A类纳税人: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80%(含)以下幅度内减免;B类纳税人: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60%(含)以下幅度内减免;C类纳税人: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含)以下幅度内减免;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金融保险业、石油化工业、邮电通讯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烟草、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一律按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等级征税,不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减免政策。
4、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提供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依据后,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1-3年内可给予比照A类纳税人的减免政策。
5、特殊情况处理。使用土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6、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减免政策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7、总额控制。对按综合排名减免的税额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年度减免税额的总量不得超过因土地等级划分范围调整而提高适用税额标准所增加的税额总量。
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征收的一种税费,合理利用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也是规范土地使用的一种重要手段,防止土地滥用,同时也防止一些巧借名义来破坏土地,造成土地流食以及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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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王艺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