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拆迁补偿,扶贫搬迁户口留在原地,律师分析: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2、在当事人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前提下:(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
律师分析:
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
2、在当事人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也会成为“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当事人还是“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户口“非转农”,该前提下,户别会成为“农业户口”。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该项是有变动的: 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 2、在当事人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也会成为“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当事人还是“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户口“非转农”,该前提下,户别会成为“农业户口”。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
2、在当事人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也会成为“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当事人还是“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户口“非转农”,该前提下,户别会成为“农业户口”。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享受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后土地是仍然归原农户享有承包权。国家不是无偿收回的。扶贫搬迁的话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扶贫搬迁后农名原有的土地国家也不是无偿收回的,都是会在其他方面进行补偿的,有的是补偿的费用的,有的是补偿的房子,具体看地方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明确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该项是有变动的: 1、“易”地扶(贫)搬(迁)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在当事人享受该待遇时,会被注销,而在迁入地登记常住户口; 2、在当事人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也会成为“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 (1)户口所在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别会成为“居民户口”; (2)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后,在接收方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会成为“居民户口”,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当事人还是“非农业户口”; (3)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户口“非转农”,该前提下,户别会成为“农业户口”。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户口留在娘家的利与弊
户口留在娘家的利与弊如下:
利:经济问题,如土地补偿款。
户口目前的主要利益还是体现在经济层面上,如果你能估计预测到你户口所在地(老家)近几年有要拆迁的可能的话,个人建议还是把户口迁回去。
如果你娘家这边也有类似可能发生那就留在娘家,拆迁补偿时户口多一个人多一份。
弊:办事不方便,办理许多事情都需要使用到户口本。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留在原处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有三种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迁出后的农村户口能再迁回原地吗
原地村委同意就可以。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原地吗
户口想要迁回农村要经过当地的村委会同意才行。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三)《户口簿》、《身份证》;(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只搬迁不转户口可以吗
可以。现在很多搬迁户都是只搬迁不转户口,户口还在原来所在地的。不过如果只是搬迁不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就可能存在一些麻烦,比如,以后孩子入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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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袁然文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