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房屋拆迁补偿中原路,襄阳棚户区改造范围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将其中一个地块容积率由2 6调整为3 0,将相邻地块容积率降低,保证片区居住建筑总量不增
法律分析: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将其中一个地块容积率由2.6调整为3.0,将相邻地块容积率降低,保证片区居住建筑总量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不降低。据了解,这一片区就是早就列入了棚改范围的中原小巷片区,而这次规划部门对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目的就是为了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加快棚改项目推进。将以原拆原建的方式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将其中一个地块容积率由2.6调整为3.0,将相邻地块容积率降低,保证片区居住建筑总量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不降低。据了解,这一片区就是早就列入了棚改范围的中原小巷片区,而这次规划部门对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目的就是为了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加快棚改项目推进。将以原拆原建的方式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1.卧龙镇回龙村集体农用地,拟征收2.3690公顷,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11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802公顷,拟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2.尹集乡尹集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758公顷,农用地1.9752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征收土地拟规划为商服用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提高了一个地块的容积率,降低了相邻地块的容积率,以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并加快项目进展。
法律分析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将其中一个地块容积率由2.6调整为3.0,将相邻地块容积率降低,保证片区居住建筑总量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不降低。据了解,这一片区就是早就列入了棚改范围的中原小巷片区,而这次规划部门对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目的就是为了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加快棚改项目推进。将以原拆原建的方式安置
拓展延伸
襄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襄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是政府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而推出的重要举措。该计划旨在改善襄阳市棚户区的居住条件,提供更好的住房环境和基础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改造项目,襄阳市将进行房屋重建、基础设施升级、环境整治等工作,以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和生活舒适度。此外,该计划还将注重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和福利。襄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将为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
结语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了樊城区中原路以南、铁院西路以西片区的规划指标,以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加快棚改项目推进。这一举措将保证片区居住建筑总量不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不降低。襄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将为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和生活舒适度,促进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省政府于2021年5月7日同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集体土地0.3555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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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襄阳房屋拆迁补偿中原路,襄阳中原路以西棚户区改造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岑涵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