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南宁住房拆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12 03:53:0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南宁住房拆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提供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等证明材料。第二十九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南宁住房拆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南宁住房拆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提供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等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补偿,由拆迁人按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第三十一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楼层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依照本市商业、住宅、工业土地级别图和区片划分的结果进行划分。

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上未标明的,以产权档案记录的用途为准;产权档案未记录的,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为准。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书所注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第三十二条被拆迁房屋已作装修的,除可移动的装修部件、材料外,应当对装修部分进行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装修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低于最低补偿单价的,拆迁人应按最低补偿单价补偿被拆迁人。

第三十四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评估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三十五条拆迁公益事业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经规划部门确认不需重建的,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六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

第三十七条直管公有住宅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原承租人应当按成本租金标准支付新增加面积的房租。

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属孤老、孤儿、孤残的,拆迁人应实行产权调换补偿被拆迁人,并适当减免产权调换差价,承租人应就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十八条拆迁下列情况的房屋,被拆迁人他处无住房的,拆迁人应提供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免收被拆迁人应得补偿面积部分的差价,并可适当减免超过应补偿面积部分的差价:

(一)被拆迁人在拆迁时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被拆迁人是孤老、孤儿、孤残。

第三十九条拆迁人拆迁下列房屋前,应制作勘察笔录,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其补偿安置方案须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房屋;

(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人主张产权的房屋。

拆迁上述所列房屋的货币补偿款或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拆迁人到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第四十条拆迁人用于补偿安置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第四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不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自行增加搬迁次数的,拆迁人不支付增加的搬迁费用。

被拆迁人的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因房屋拆迁需要转学的,由市拆迁管理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教育部门根据被拆迁后的实际住址,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拆迁人按规定将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支付给接收入学的学校,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入学。

第四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产权调换需要临时过渡的,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支付给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余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拆迁人。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办公、工业用房拆迁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铺面、旅馆和其他用房拆迁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的期限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过渡期计。

第四十四条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前自行将住宅改作铺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具有在该房屋经营的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属划拨用地的还应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拆迁人可按铺面标准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该房屋的拆迁补偿仍按住宅标准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条前款规定的费用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

第四十五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6个月以内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的,按三倍支付。

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6个月以内的,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的,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六条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奖励。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且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可适当提高奖励。

二、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

三、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四、广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年

五、广西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南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21年南宁拆迁补偿政策

南宁市拆迁房补偿标准

南宁拆迁补偿标准

2020南宁市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南宁市拆迁政策

南宁房屋拆迁

南宁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偿

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南宁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南宁拆迁赔偿标准

南宁市拆迁政策

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拆迁标准

南宁2021拆迁征签最新官宣

南宁拆迁2021

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20南宁市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南宁市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新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南宁集体土地拆迁房子补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南宁旧房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农村瓦房拆除补贴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集体土地拆迁补偿2016,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新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南宁大塘拆迁补偿标准,工厂生产制造假药判多少年: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南宁农村住房拆迁补偿办法,南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市新的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办法,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2020年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南宁市2024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南宁新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西机场拆迁土地补偿办法,玉林户口可以在南宁办身份证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2021,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南宁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标准,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南宁市城市更新中心,南宁市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南宁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南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宁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2021年南宁拆迁补偿办法,2021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惠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宁住房拆迁补偿办法,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凤然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