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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04 03:46:3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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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

崇左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崇左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一、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崇左市土地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广西省崇左市江州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濑湍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17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15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亩到13155元亩之间。

2、江南、太平、石景林街道办事处、江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16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15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亩到13152元亩之间。

3、驮卢镇、新和镇、罗白乡、板利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9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0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76元亩到12707元亩之间。

4、那隆镇、左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69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25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062元亩到12251元亩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2020崇左市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崇左市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省崇左市江州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濑湍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17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15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亩到13155元/亩之间。

2、江南、太平、石景林街道办事处、江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16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15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88元/亩到13152元/亩之间。

3、驮卢镇、新和镇、罗白乡、板利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9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0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76元/亩到12707元/亩之间。

4、那隆镇、左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69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25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062元/亩到12251元/亩之间。

二、土地征收的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三、土地征收条件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四、广西省崇左市宁明县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省崇左市宁明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城中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7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18元/亩到12874元/亩之间。

海渊镇、明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13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03元/亩到12412元/亩之间。

亭亮乡、那堪镇、北江乡、寨安乡、东安乡、板棍乡、桐棉镇、爱店镇、峙浪乡、那楠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48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94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986元/亩到11944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五、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

本文介绍了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不同乡镇的土地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土地类型,补偿标准从基本农田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再到集体土地未利用地,标准有差异。在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法律分析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的土地补偿标准为:龙州镇和上龙乡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3545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分别为3223元/亩至12892元/亩。武德乡、金龙镇、朱埠镇的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3300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002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3000元/亩至12002元/亩。

水口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0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000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000元/亩至12000元/亩之间。滨桥镇、下冷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78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558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889元/亩至11558元/亩之间。上江乡、芭蕉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77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556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889元/亩至11556元/亩之间。响水镇、上津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77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553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888元/亩至11553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拓展延伸

根据广西龙州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通知,该县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通知内容,该县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从之前的20000元/亩调整为30000元/亩。这一调整旨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调整涉及到土地征收和使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法》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人。

在本案中,广西龙州县通过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试图引导农民提高土地的产值,从而增加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然而,这一调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审查。

首先,广西龙州县是否有权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是,需要确保这种调整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其次,广西龙州县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和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人的意愿和补偿方案的制定等。广西龙州县是否已经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意愿和权益,并制定了合理的补偿方案?

最后,广西龙州县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影响是否超出当地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广西龙州县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但是,这一调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审查。

总的来说,广西龙州县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这一调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审查。如果调整程序合法、农民意愿得到充分考虑,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一调整将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结语

根据提供的广西崇左市龙州县的土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龙州镇和上龙乡的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3545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28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分别为3223元/亩至12892元/亩。其他乡镇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在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二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01-08)\t第三十一条\t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必须搬迁的单位和移民,不得拒绝搬迁或者拖延搬迁;已经搬迁并得到补偿和安置的,应当及时办理补偿销号手续,并不得返迁或者要求再次补偿。

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已经搬迁的单位和移民,其搬迁前使用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04-29)\t第六十一条\t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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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崇左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崇左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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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金同子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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