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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没有补偿处理时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多久: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0-01 17:53:0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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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没有补偿处理时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多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拆迁人需要对所拆迁的房屋等设施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并且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这是国家法律中所规定的,而且这个协议的日期为三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协议有效。

房屋拆迁没有补偿处理时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多久: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房屋拆迁没有补偿处理时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多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拆迁人需要对所拆迁的房屋等设施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并且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这是国家法律中所规定的,而且这个协议的日期为三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协议有效。

一、公房拆迁怎么补偿

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安置;未解除租赁协议,但对拆迁事宜协商一致的,由拆迁人对所有人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拆迁当事人三方权利义务是明确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协议时的处理方式:为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承租人就新调换的房屋签订协议续租。本条款充分体现了民事活动中主体平等的原则。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和有限处分权。

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二、不服征地拆迁怎么投诉?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凭房产证,及被拆迁之后的照片证据,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服征地行为的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救济只能是先提起行政复议,在不服行政复议结果的情况下再提起行政诉讼。

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

三、店铺合同到期拆除有没有赔偿

店铺合同到期拆除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是合同未到期要求拆迁搬离,可以争取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因为租赁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费和搬迁费的补偿。如租赁合同对拆迁时拆迁补偿的分配进行了约定,从约定。

二、拆迁补偿协议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1、拆迁补偿协议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

2、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3、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拆迁安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协议拆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所谓的“协议搬迁”,拆迁均为政府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四、拆迁协议什么时候签

法律分析:通常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在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后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签署前,被拆迁人在确定拆迁行为合法、程序正当的基础上。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多次磋商后,方可以签订拆迁协议。通常这个协商的过程还伴随着证据的保全和公证。总而言之,拆迁协议不可轻易签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拆迁补偿协议有效期

拆迁补偿协议有效期为六个月。

当事人应在时效期的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提起诉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综上所述: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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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没有补偿处理时效,拆迁未补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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