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靖边县征地补偿标准,靖边县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
靖边县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还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三、其他补偿费用
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还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些补偿费用的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社会保障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的来说,靖边县征地补偿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在征地过程中,应当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 征地补偿标准 的具体规定 (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3、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②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③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为: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乌兰镇(城关村、西关村、东关村、西滩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至烟洞沟砂河、南至乌兰山,西至祖厉河、北至黄河。
补偿标准:水浇地:5743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北湾镇;东湾镇;乌兰镇(城关村、西关村、东关村、西滩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外、乌兰镇(二十里铺村、红嘴村、河靖村、营防村、东坪村);平堡镇;糜滩镇(下滩村、独石村、碾湾村、官路村、前进村、胜利村、文化村);三滩镇。
补偿标准:水浇地:48408元/亩;旱地:17112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乌兰镇(烟洞村);糜滩镇(武家大川村);大芦镇(野糜村、中砂沟村、大芦村、庄口村、小芦村);刘川镇;高湾镇。
补偿标准:水浇地:43824元/亩;旱地:15422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大芦镇(常塬村、周湾村、大塬村、刘沟村);双龙镇;五合镇(刘寨柯村、田窝村、野马涝村、贾寨柯村、白茨林村、二道渠村、白塔村、朱寨柯村、板尾村);东升镇(唐庄村、东升村、红湾村、小塬村、柴辛村、新寨村、新联村、东兴村);北滩镇(宝泉村、东宁村、甜水村、北山村、中滩村、独山村、南滩村、刘梁村、红丰村、井滩村、小红沟村、杜寨村、大红沟村、东滩村);兴隆乡(营坪村、大庙村);石门乡;靖安乡(靖坪村、五星村、新合村、三星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37065元/亩;旱地:14322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北滩镇(粮窖村、乱腰村、花岘村、芦沟村);五合镇(杨寺村、白崖村、尚书淌村、许眷村、大湾村);东升镇(上淌村、保安村);兴隆乡(新民村、腰站村、怀星村、小川村、川口村、马尾村);永新乡;若笠乡;靖安乡(新城村、陆合村、开龙村、新丰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34818元/亩;旱地:13335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靖江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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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靖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靖远县拆迁项目2021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顾怡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