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户口迁出,如何获得拆迁补偿,房屋拆迁户口已经迁出,能否得到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户口虽然已迁出农村,但承包地仍保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按照村民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许多大学生将户口迁往户籍
房屋拆迁户口已经迁出,能否得到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户口虽然已迁出农村,但承包地仍保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按照村民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许多大学生将户口迁往户籍所在地。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他们在农村的父母。搬出户籍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大学生与村里的生产生活关系。房屋拆迁时,搬出住所的大学生有权获得补偿。
一、三兆村拆迁安置补偿条件
三兆村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如下:
1.具有三兆村合法户籍且参与该村集体经济分配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且未享受过拆迁安置的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村民)村民人口以户籍所在地通告发布之日起24:00时止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在册人口为准。
2.原属于三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户籍迁出的在校大学生、现役义务军人和服刑人员。
二、农村户口生二胎新政策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农村生二胎政策相当于城镇居民还是放宽的,符合上面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以生育二胎
针对于农业户口,国家又出台新政策了。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据了解,目前,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已经降低到只要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农民进城落户几乎是“零门槛”。但是,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户籍城镇化率远远低于预期目标。
零门槛,农民进城落户意愿却不高
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逐渐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户口红利“倒转”,有人想迁回农村
记者调查发现,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背后,存在一定的“逆城镇化”现象。
大多数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不再迁户口了。从2003年以后,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后是否转移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目前,不少地方的农村学生考上大学后,不再把户口迁往就学所在地城市。
四川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玮介绍,目前,除非考上重点大学有望落户大城市的,多数农村大学生都不会把户口从农村迁出。
在城市购房、工作、生活,具备落户条件却不迁户口。目前,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但是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湖北宜城市郑集镇蒋湾村村民童红丹和丈夫在外务工已10多年,童红丹说,她和丈夫在宜城买了房,户口进不进城,对生活都没有改变,“但保留农民身份,万一今后没有工作,还能回村里种地养活自己”。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有如下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三种法定评估方式;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异地安置和回迁安置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户口迁出拆迁还有补偿。
户口迁走了拆迁有补偿,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户口虽然已迁出农村,但承包地仍保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按照村民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许多大学生将户口迁往户籍所在地。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他们在农村的父母。搬出户籍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大学生与村里的生产生活关系。房屋拆迁时,搬出住所的大学生有权获得补偿。
拆迁补偿相关规定:
1、货币补偿。也就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有两种置换方式:
(1)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2)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户口迁走了拆迁有补偿,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户口虽然已迁出农村,但承包地仍保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按照村民的补偿标准获得补偿。许多大学生将户口迁往户籍所在地。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他们在农村的父母。搬出户籍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大学生与村里的生产生活关系。房屋拆迁时,搬出住所的大学生有权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拆迁户口本上的人不一定都有赔偿。拆迁赔偿的性质如果不同,那么赔偿方式也是不同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几个户口本进行赔偿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进行赔偿的。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不一定。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而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农业人口,要看是否为农业家庭户。
一、怎样承包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其中,如何确定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主要依据的就是户口。此外,可以参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基本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
二、如何申请和获得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其中,农村村民和户的认定,也是依据户口来进行的。
因此,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与户口有关的主要是这两项补偿。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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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严皓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