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路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合肥城中村拆迁最新政策,合肥城中村拆迁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两个方面。一、拆迁补偿合肥城中村的拆迁补偿政策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
合肥城中村拆迁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两个方面。
一、拆迁补偿
合肥城中村的拆迁补偿政策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此外,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方式涉及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以及价格补贴等因素。
二、拆迁安置
合肥城中村的拆迁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被拆迁人还可以按一定价格人均申请增加购买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进行补偿。应安置面积的计算包括人均可以增加购买的建筑面积。
对于单位整体拆迁的情况,还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包括职工工资的80%及各项补贴的给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补偿以及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补贴等。
综上所述,合肥城中村拆迁的最新政策涉及房屋补偿、周转补偿、奖励性补偿以及拆迁安置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常见的合肥下辖乡镇通行的拆迁补偿政策——仅适用于非城市规划区
根据笔者办理的案件经验来看,磨店、大圩、撮镇、店埠、上派等乡镇以及合肥市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目前政府一般给出以下补偿政策,即使被拆迁范围属于城市规划区。属于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在下文探讨。
(一)计算有效面积
按照《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人均最多60平方米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不予补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的除外。
举例:自有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有效面积为180平方米。
(二)选择货币化补偿
1、按照《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用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有效面积予以补偿
2、也有部分地区用房屋实际面积×800元/每平方米至1000/每平方米元左右,进行货币化补偿
(三)选择房屋安置
1、人均30平方予以安置,超过的有效面积进行货币补偿。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请增购,增购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举例:自有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有效面积为180平方米。可以获得9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可以最多增购45平方米,剩余的90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
二、法律规定的:被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目前合肥各个区下的乡镇基本都被划入了城市规划区,只要属于城市规划区,就不应适用上述的《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即不是按照人口,而是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一)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而不是人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二)可选择按房屋价值进行货币化补偿——与人口无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举例:自有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6000元/每平方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可以达到300平方米×6000元/每平方米计算货币补偿,与家里有几口人无关。
(三)可选择按房屋价值进行产权调换——与人口无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律师提示
根据笔者办理拆迁案件经验,以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完全有可能按照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政策予以补偿。
但是,在实践中,往往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会不停游说,说现在签订协议可以获得额外奖励,如果错过时间了,不仅没有奖励,房子还要被强拆,甚至没有补偿。
因此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如果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应当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同时需要注意,拆迁维权也是有期限限制的,超过起诉期限会丧失胜诉权。具体可参照《房屋拆迁补偿起诉有期限》一文。
四、引用的法律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七条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应当对实际居住于被征收房屋并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已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称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已在其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获得房屋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重复安置。
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分别按照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被征收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人可以按照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但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被征收房屋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不予补偿。
第九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计算有效面积后,对被征收人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因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请增购,增购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十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应依据本办法第九条进行结算(含人均可以购买的15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与被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有关的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本办法的被征收人,但已享受房改售房(含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除外:
(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配偶,及其共同生育和依法收养的子女;
(二)原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政策性农转非人员;
(三)原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和正在服刑人员;
(四)符合房屋安置资格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尚未出生的孕儿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给宅基地,对房屋评估,重置新价,按照现建房成本标准把重新建房子的钱补偿到位;第二种是给安置房,政府统一修安置房,这种方式置换比例不低于一比一就是合理的。第三种是给货币补偿,可参照周边的商品房均价进行补偿,如镇里近就参照镇上商品房的价格来补偿,地理位置好离县城近的也可以参照县城商品房均价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律师解答:
一、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一)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区位级别
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内
A级: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寿春路-宿州路-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 3000
B级: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2850
I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外至一环路以内
A级: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明光路-全椒路-屯溪路-合作化路-南淝河-亳州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2350
B级: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凤阳路-全椒路-明光路-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 2150
C级: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亳州路-南淝河-合作化路-濉溪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1900
III类地区: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
A级: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黄山路-潜山路-史河路-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望江路-马鞍山路-屯溪路-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界首路-茨河路-蒙城北路-砀山路-板桥河-濉溪路-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 1750
B级:II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1450
IV类地区:二环路以外
A级: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长江西路-人工湖路-黄山路-玉兰大道-望江西路-玉兰大道-合宁高速-金寨路-东流路-环湖东路-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 1200
B级: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当涂路-临泉路-龙岗大道-合裕路-兴港路-南淝河-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金寨路-合宁高速-包河大道-东流路-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 1050
C级:IV类地区内除A级和B级以外的地区 950
参考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1、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补偿对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因交易等原因造成原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产权调换后,补偿对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加购买15平方米建筑面积。
2、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依据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计算(含人均可以增加购买的15平方米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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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