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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17 18:54:4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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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法律主观:这是 海南 省 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 征地补偿 安置必须以确保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 征地补偿费 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

海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海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这是 海南 省 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 征地补偿 安置必须以确保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 征地补偿费 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 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征收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鱼塘,按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支付;   (二)征收已种植但未收益的园地,可以按作物长势比照邻近同类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支付;   (三)征收林地,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四)征收其他土地,按第(一)项中旱田的标准减半支付。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征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的,按一茬(造)产值支付,属多年生作物的,根据其种类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支付;人工林和零星树木按实际价格支付。征收城市效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测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应当定期调整。   征地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单位自行砍伐的人工林或者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条征地补偿费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欠款 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应当支付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依法应当获得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不得使用被征土地,不得办理供地手续;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下达该市、县、自治县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第三十一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报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 宅基地 ,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法律客观:


《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二条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


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


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已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补偿安置补助费。

二、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补偿标准如下:

一、一类片区。区片价:54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4800元每亩。建设用地:54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3200元每亩。

二、二类片区。区片价:50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0000元每亩。建设用地:50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0000元每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柳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永安村、保安村、

福安村、寿安村、安费黄村、名甲村、将军村、金甲村、黄士村、周正村、王铁村、前甘村、北石桥村、后双台村、周小社区、泥沟社区、东四方台社区、后房社区、榆台社区)、南台镇、东四管理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八里镇、牌楼镇、毛祁镇、王石镇、东四镇、耿庄镇、感王镇、腾鳌镇/腾鳌温泉管理区(接官村、东新村、西新村、单家村、老墙头村、东开河村、西开河城村、东甘村、西荒社区、西四方台社区、板桥社区、一堵社区、火石社区、夏堡社区)、析木镇、牛庄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高坨镇、温香镇、望台镇、马风镇、西四镇、英落镇、中小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元/亩;未利用地:3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规定黄梅县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黄梅镇、濯港镇、孔垅镇、蔡山镇、新开镇、分路镇、小池镇、刘佐乡、龙感湖管理区。

补偿标准:耕地:33000元/亩;菜地:36300元/亩;果园:36300元/亩;茶园:36300元/亩;精养鱼池:36300元/亩;林地:23100元/亩;未利用地:165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河镇、停前镇、独山镇、下新镇、五祖镇、杉木乡。

补偿标准:耕地:32000元/亩;菜地:352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茶园:35200元/亩;精养鱼池:35200元/亩;林地:22400元/亩;未利用地:1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苦竹乡、柳林乡。

补偿标准:耕地:31000元/亩;菜地:34100元/亩;果园:34100元/亩;茶园:34100元/亩;精养鱼池:34100元/亩;林地:21700元/亩;未利用地:155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四、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律师解答: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的补偿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以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涉及到土地市场价格、农村宅基地评估价格、补助和奖励等要素。海阳市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土地市场价格、农村宅基地评估价格等为基础,再根据具体情况加上相应的补助和奖励以及进行区别对待。其主要原则如下:1. 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村宅基地评估价格等进行计算。2. 根据被征收人的房屋、树木、水利设施等附着物给予相应的补偿。3. 给予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一定的搬迁补助、安置补助和产业发展奖励等。4. 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耕地、宅基地、林地、草地等)进行区别对待,并予以相应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政府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的协商范畴,因此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建议被征收人在征地补偿协商中保持警惕,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征收补偿费用的标准应当公开,并按照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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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海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海阳市拆迁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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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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