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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怎么处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10 04:45:1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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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全部归还耕种。进行三资清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纠正规范,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严格执行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

通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怎么处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通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三资清理的土地全部归还耕种。进行三资清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纠正规范,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严格执行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把公开公示贯彻清理全过程,发动群众参与并接受群众监督。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2022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内容

创新公开机制,严把“清理登记关实行“三个确定”。


一、是确定各村党支部及村委会为农村“三资”清理的主体。


二、是确定清查的原则。


注意把握好两点:


第一点是尊重历史,比如土地面积要尊重过去的习惯亩,不能死搬硬套标准亩重新丈量;


第二点是维护稳定,不能因此次清查登记工作引发新的矛盾,导致群众上访。


第三是确定摸底方法。实行统、分结合的方法进行清查登记,全县统一制作清查摸底登记表格,统一统计口径,统一工作进度,统一公示,统一检查评比;分村分类摸底登记,资金、资产、资源分阶段分类摸底登记,建立台帐。


采用“三种公开方式”:


一、是采用公开栏进行公开。将清查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村务公开“看不清、弄不明”的问题,积极推行“语音公开”、“点题公开”、“村务质询”等做法,用通山方言播报村务公开内容,用普通话表述村务公开台账,开设“点题公开”栏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质疑。


二、是采取图表文字进行公开。针对集体资产较多的村(社区),积极推行“图文并茂”的做法,把村级集体资产拍成照片,汇制成一览图表和以不同颜色标识的资产分布示意图,张贴在村委会办公场所最醒目的位置;经营性资产还注明承租人、租期、月租金等相关信息。


三、是实行网上公开。凡是能上因特网的地方,都可以查询“三资”管理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从而把资产、资源公开办成村委会与群众双向互动的平台,使广大群众从原来的“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的抵触情绪,转变为“公道不公道,一看便知道”的认同感。建立“三套台帐”。


清理结束后,各村采取多种形式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充分公开,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到边到角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群众无异议,按照资金、资产、资源三种类别,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形成“三资”管理三套台账,每套(册)台帐一式三份,一份由村本级保管,另两份台账,一份交由村纪检小组存档备查,另一份交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保管,并输入微机,采用电子网络化技术,在“三资”运行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证证“五相符”。


创新管理机制,严把“经营处置关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出租和发包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出租、发包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出让价格、出租和发包标的有失公允和合同存在违规的行为,


一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议定,村与承租(包)方重新修订合同;


二是对标的金额较大,群众和承租方对标的金额意见分歧较大的,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在双方无异议后重新订立合同;


三、是对存在违规的合同立即叫停,依法注销合同。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如土地、矿山、林地、水面和房屋等资产资源使和权进行出让、出租和发包时,实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招标、拍租最大程度地推向市场。集体资产资源经营逐步推行商业化管理。在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既要守住自己的财富,又要想法子如何使财富增值。


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和处置,先由村“两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讨论提出意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民主决策后实施。全县186个村、17个社区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营都在逐步探索商业化管理模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


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实行规范化操作。《通山县林地二次发包暂行办法》、《通山县30万元—100万元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采用简易招标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处置规定了操作流程。农村基本建设和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处置,严格按程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规范操作。


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标的较小的先由村民代表大会商定提出方案,报乡镇纪委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批准后,乡镇纪委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派人参与,由村“两委”会自行组织竞标,成交后,签订规范合同。创新监督机制,严把“责任追究关”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按照通山县“三资”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组建了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相关部门、乡镇纪委书记组成的巡视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巡视组通过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三资”运行管理的有关情况。


在“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结束前,巡视检查组还将通过个别谈话、进行村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并将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村民满意度测评情况等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检查考核情况综合汇报材料。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巡查组开展“明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开展“暗访”。一方面充分发挥村纪检小组的作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由村党员大会选举政治素质高、有工作热情、敢于得罪人的无职党员参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党风监督员的作用。各村把“三资”清理情况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告乡镇“三资”清理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县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党员干部和村民对“三资”清理监管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乡镇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对“三资”清理监督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加强了监督的有效性。坚持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相结合。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有效推进,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县乡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责任追究对象、内容、形式、权限、结果运用“五个明确”,并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村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账目设置混乱、转移挪用资金、隐瞒收入、随意开支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三、农村三资清查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三资有什么好处抓好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通过摸清底数、盘活存量,进而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途径,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的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四、三资清理不交的村民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村民可以通过约谈、催缴、起诉和公示这些方式处理。

1、约谈:村集体约谈不配合的村民,要求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催缴:村集体可以向不交费用的村民下达催缴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

3、起诉:村集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交费用的村民交纳相关费用。

4、公示:村集体可以将不交费用的村民名单进行公示,以起到警示作用。

在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司法部门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如何处理?

1、在专项整治期间,凡侵占农村“三资”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清查,是党员干部的,从重从严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

2、非法侵占霸占农村资产资源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公安机关将迅速介入、依法从严处置,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3、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经教育劝说无效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将快立案、快审查、快判决,提供一切必要法律保障,并将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4、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纵容黑恶霸痞势力垄断资产资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机关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及其幕后腐败问题的,一经发现,相关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保证村级资产完整意义重大。

【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条例》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使用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帐簿,定期盘点,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对资产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严格开支审批手续,保证资金的安全。

五、农村土地清查政策

1.农村的宅基地,不同于城市开发商的楼盘,是可以在允许范围内按个人风格建造房屋。为了防止农村土地浪费,他人恶意占用,农村土地进行了“大清查”。既农村土地清查政策。


土地清理再分配这一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土地清理再分配政策内容是指将不明产权的土地进行清楚划分,予以分配。土地清理再分配需要查清查清农用地各地类面积、土地权属、使用年限、原有土地类型和现有土地用途,水源类型、引水方式和用水量;查清农用地来源、农用地权属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查清农用地承包、租赁合同的规范性、公平公正合理性。


总结:综合上述所述,农村土地清查政策,主要是为了为保护土地免受他人或组织的浪费和恶意占用,所进行的对农村土地的进行地大清查,和大检验,保护农村土的用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农民将耕地另作他用土地将会被收回。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破坏;将会处以罚金和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就明确提出了耕地非农化概念,从2020年开始,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提出了”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主要是指,严禁利用耕地参与到非农业发展建设之中,而耕地非粮食针对的主要是粮食主产区,严禁在耕地种植非粮食经济作物,目前国家也正在加大对这两大问题的整治,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为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部分省市出台了《妇女保障条例》,让妇女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从根本上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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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通山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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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邵乐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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