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南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
①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
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
(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
(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
(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
①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
②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
(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
(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
(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补偿标准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
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河南省近年来进行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标准补偿费用有所提高,并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建议大家密切关注政策的改革,特别是相关拆迁补偿方案的变化。以上是河南省2018年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政策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促进国家的各项建设,希望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拆迁、征地的补偿方案变化,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各大城市都会有所差异,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汝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6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汝南县拆迁赔偿标准
●汝南拆迁赔偿政府公告
●2021年汝南县拆迁
●汝南县拆迁
●汝南哪个地方会拆迁
●汝南县拆迁办
●汝南搬迁二期名单
●汝南县棚户区改造规划
●汝南拆迁规划
●汝南县2021拆迁公告
●汝南县征地的村庄名
●汝南县征地的村庄名
●汝南县拆迁赔偿标准
●汝南县2021拆迁公告
●汝南县rn2020土地最新
●汝南拆迁赔偿政府公告
●汝南县土地
●汝南哪个地方会拆迁
●汝南县2020年土地拍卖网
●汝南县出让的地块
●汝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4征地补偿新标准汝州在补偿中包括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汝南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公告,汝南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汝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汝南拆迁赔偿政府公告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许海同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